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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们,最近状态起伏不定,一方面是因为这本书成绩问题,另一方面,是小豪自己感情出了状况。
呵呵……其实不想提的,但终究还是难去忘掉一个人,即便是三年过后的今天,也没做到这件事。
哭过、卑微到尘埃过、后悔过、自省过、恨过……也。
我曾想,如果现在的我,遇到曾经的她,那么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她的吧?
可终究,无法改变如今形同陌路。
她是我上本书的女主,因为我想在小说里,弥补这份缺憾。后来自己又傻不拉叽看了别的作者写的书,觉得单女主大家可能接受不了,就收了女二,一个美女经纪人,当然这个毒点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毒。
记得写上她名字的时候,被她朋友发现我用了她的名字,所以她找到我,跑来质问。对于这样掉面子,尤其是对我这样爱面子的人来说,是打死都不承认的,还违心地骂了她。
呵呵,当时心在滴血,无比痛恨自己。
感情这东西,去了就回不来了,但它会顽固地盘旋在你脑海里。比如每次听到陈奕迅的十年,我都会不由自主的沉默,甚至在那刻,会浮现往昔和她的一幕幕。
给我一段时间吧……半年的感情,三年都没忘,就当作我曾经伤害她这么多次,所需要承担的罪孽吧!
你家离我家,一千米……
我却不再走曾经和你走过无数遍的街
可又想和你在下条街相遇
笨笨这次眼睛放亮点别再遇上我这种人找到一个爱你、呵护你的男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