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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有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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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纨绔到来(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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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噗, 哈哈, 行了王少峰,谁特么和你一样啊,你特么就是一匹种马, 仗着自己研究生的身份, 你说你特么一年换了多少女朋友了?学校的处女都被你祸害了?”

    “谁叫哥们长得帅呢?哎呀人家人爱,花见花开,那些女人见到俺都腿软啊!不过, 哥们最近空窗期!OK!”

    “所以你现在是想要祸害咱们家大乔?”张海忽然道。

    “哈哈,有可能啊!王少峰, 你真特么行?“

    “啥?”李乔木忽然抬头看向自家的三个室友?眼中还带着茫然和疑惑。

    那小模样,瞬间让三位室友有种深深的罪恶感!

    “没你什么事儿,继续看你的书。”王少峰一把按下对方的脑袋逼迫其继续看出,然后起身大步来到张海面前, 一把将人揽在怀里, 嬉笑道,“张哥哥唉, 咱们出去聊聊人生吧?”

    “不要啊!”张海夸张的浑身一抖, 然后大叫,活像被人怎么样了似的。

    李乔木抬头傻傻的看着张海的表演, 他在疑惑, 他不是穿越到大唐了么?他怎么会在大学的寝室里?而且他手中的这本书不是他大学的时候, 因为过年回家被他老爹骂, 说他的书白读了, 天天说什么自己是搞研究的,结果连抬机器都不会修。还问他若是世界停电了,他是不是就彻底废了,问他知道电是怎么发明的吗?若是世界没有电话,他知道电话的原理吗?等等等等。

    他记得父亲说这些话的时候,是他读大三跟家里说他要读研的时候!他家爷爷奶奶妈妈都很支持,但是他父亲却觉得他继续读下去会读成痴呆。

    或许是为了自己的自尊心,在被父亲的书呆子理论刺激后,他回到学校,就用了半个大三,整个大四和整个研究生的时间读懂了世界历史上所有古人的发明创造。

    他能在大唐那么容易改装出水车,并使用它磨面挤面条,还榨油等,并非因他爸爸是做机器加的工,他爷爷以前是老木匠有家学渊源什么的,而是因为学了那些图书馆的压箱底的原因。

    N大是全国除了名藏书最多的,而他用了三年多的时间长囫囵吞枣的读完。

    或许也正是因为读了太多的关于发明创造的起源,他之后才有了那几样贴近生活的发明,才轻易的用不属于自己研究范围的发明赚够了自己的生活费。

    只是,他不是在大唐吗?他不是已经三十多快四十了么?他怎么在这里?

    “唉,李乔木,看书看傻了啊?”周庆发现了李乔木的异样。

    李乔木呆呆的看了对方一眼没有说话。心里却在喃喃道:难不成他又穿越了?穿越回了现代?

    “对了,我今天在班上听说了一件事。”跟王少峰打打闹闹的张海忽然压低声音贱兮兮的说。

    “什么事儿?”王少峰也不和他闹了,直接八卦起来。另一位室友周庆也围了过去。看他们三人一脸的贱样,李乔木仍然反应不过来。

    张海未语,脸上就先露出了一副贱兮兮的模样:“我听女生那边在议论,说是我们的校花,就大四那个,水性杨花,现在怀孕了,都三四个月了。”

    “不可能吧?”王少峰一脸懵逼样。

    “真的,说是女生宿舍都传遍了,说是她室友发现的。”

    “她,她的身材挺好的。”王少峰支吾。

    “卧槽,你不会跟她有染吧?”张海夸张的大叫,“难不成老子要当干巴巴了?”

    “滚,老子……”王少峰想说什么,却是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

    李乔木恍惚间想起,这事儿之后差点没闹起来,那校花的确是怀孕了,不过孩子不是王少峰的,王少峰此人虽然花花的很,但他其实直到毕业还是个处男,因为据说他家是政治家庭,且地位很高,传承有序的红四代什么的,家里有规定,如果他敢在学校乱来,以至于引来麻烦,家里就断绝他所有的经济来源等。

    以至于王少峰直到研究生毕业,与一位博士生学姐结婚,才被那位傻大姐的学姐爆料,他以前是个处男。

    不过——

    “唔……”想到那个校花的孩子是其在七八个月的时候,因为想要诬赖给王少峰,而自己不小心摔倒在花坛里最后早产,还是个死胎,李乔木忽然感觉自己的肚子疼的厉害,就仿佛是他要生孩子似的。

    “大乔?大乔你怎么了?”李乔木最后只来得及看到王少峰一脸惊恐的看过来,耳边的声音便越来越远。

    他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觉得小肚子撕心裂肺的疼?怎么会感觉有什么东西要从他的屁股里面钻出来。

    “道长,您行行好啊,看看这是怎么了?这孩子命苦啊,是老妇人从黄河里捡到的,他命大没死,可是脸被人花了不说,还一直昏迷。老妇可怜他,就一直用汤水养着他,可现在,现在,这肚子不是什么邪祟吧……”

    “无量天尊,让贫道看看……”

    “……”

    “这是……,赶紧去准备热水,这孩子怕是体质与别人不同,这是要生了……”

    “啊……”

    “还愣着干什么?这孩子天生贵胄,这是在历劫……”

    “呃,好好好,俺这就去。”

    “好疼……”李乔木昏睡着喃喃自语。

    “唉,放心,贫道不会让你死的。没想到……,……贫道不会多此一举,你便好好的在这与世隔绝之地将养身体,你似乎在修炼,那就好好修炼,虽然不知道你最终是否与天道有缘,但长此以往,你身体的宿疾却是可以治愈的……,李伯爷,珍重……”

    ……

    “胡婶,你这是捡了个怪物回来吧?这怎么是个男娃子还生娃子啊?”

    “闭嘴,又不要你养。这男娃子生孩子虽然有违天道,但人老神仙说了,养着这俩娃娃和阿耶,将来老娘必定大富大贵的命。”

    “哄人的吧?”

    “就是就是,这世上哪儿那么多好事?”

    “老神仙才不会哄人,若是哄人能将俺家娃子受伤的脸给治好?你是没见……,咳咳,反正老神仙是不会哄人的,若是他哄人,也不能在一个人肚子上划一刀还让人活下来?”

    “天啊,你家大河真是命大。”

    “行了行了,别给老娘嘴碎了,老神仙说了,那孩子是个命苦的,他本就是皇天贵胄,只因要经历天劫才到此地,这次生完孩子他的劫数便完了,以后啊,位极人臣也不一定。老娘行善多年,今后也算有了依靠。”

    “啧啧啧,希望吧,咱们都是苦命的人,你的年纪不算大,以后出了这寡妇村,说不定还能想看一门亲事。”

    “哎呀呀,你给浪蹄子,胡说什么。看老娘不撕烂你的嘴。”

    “别别别,这不是逗乐么?咱们这寡妇村好不容易有一件新鲜事,大家不是也是乐呵乐呵吗?”

    “乐呵个鬼,这事儿老神仙说了,不能往外说,就算有人打听也要说没这个人儿。”

    “啥,这不会说通缉犯吧?”

    “老神仙说不是,说这娃子是天上的神人投胎,外面那世家大族想要谋夺他的神仙能力,这才将他祸害至此,以后必定有同样为神仙投胎的人亲自来寻他。”

    “天啊!……不过,或许是真的,否则一个男娃子怎么能孩子,必是神仙的能力。”

    “哇啊啊……”

    “哇啊啊……”

    “哎呦喂,你家小崽子醒了,赶紧的。胡婶,俺可是第一次见双胎的娃子呢,您让俺进去瞅瞅?”

    “对对对,要是有一天,俺还能遇上俺那当家的,也要给他生一对。”

    “想得美,瞅什么瞅,老神仙说了,孩子要放屋里养上两个月才能抱出去,以免受了风。毕竟生他们的阿耶昏迷的太久。这俩孩子都太虚了。”其实胡婶一点不觉得孩子虚,在她眼里,那双胞胎生下来虽然小了点,但她真得是第一次见到,生下来就那么白嫩的孩子。

    “唉,其实与羊奶相比,还是人奶最好,可惜……”

    李乔木昏迷着,但他偶尔醒来就能听到各种唧唧咋咋的说话声,男人很少,似乎全是女人,间或的还有孩子的哭声。慢慢的待他的意识渐渐清醒之后,他听懂了,屋内的孩子是他生的。

    他,生孩子?他又穿越了?穿越成了女人?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诗句很有意境,也真实的写照了眼前的村子。只是意境与现实存在差异,这座前堂有水,背靠大山,说起来也是一块风水宝地,名为秦家庄的村子,最真实的现状是太过贫穷和破败。

    纵然它是一座足有一百多户,在原主的记忆里,已经算是很大的庄子的村子;纵然它面向入村的大路这边,还有那么几栋看上去还算整齐的房屋。可见过太多新农村的李乔木,仍然不能从那几栋黄土墙和茅草屋顶的房子上看出什么气派和富裕。

    对比起来,这座村子里,其实还应该是他现在住的那地儿最好。虽然那里真的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睡觉都是在地上的一堆稻草上,家里如今比较值钱的不过是一口铁锅和一床破被子。但胜在人家的院子再怎么样,也是用山上捡来的大青石垒砌的,唯一的两间高不过三米,面积也就七八十来平的土屋,地基往上一人高也是石头砌的。

    寒冬几乎剥除了整个天地间的所有绿意,就算是农家菜园子里生长的葱蒜和韭菜,为了它们能够继续奉献,也被老农们给细心的用枯草掩埋。

    走进村子里,耳边只能偶尔听到鸡鸣和狗吠,人影基本上没有。天气太冷了!冷的眼前的村子,看上去犹如一座空城。

    这个村子很穷,穷到据说这里百分之五十的人家,是连醋布那种在李乔木看来,恶心非常的东西都吃不起的存在。并且每年有百分之三十的人家在冬天都会有人冻死饿死。

    那个在现代人看来是笑话的一家人共穿一条裤子的故事,在这里是常事。所以天气太冷的时候,那些人家若是没必要,一般都不会出门。

    男人的家在村子最为靠后的地方。从他家院子后门出去,不到一百米就是那座距离村子最近的山,呃,其实就是座为目测高度二十来米的山坡。

    大约是大唐的房屋占地真是不要钱,男人的家有一个非常大的院子,李乔木目测足有三亩多地(他是按照现代一亩地大小算的)。与宽大的院子相对的就是那两间可怜兮兮的茅草屋。

    “小木回来啦?”快到家的时候,李乔木碰到了一位身穿灰布麻衣,年纪约莫四五十的黑瘦男人,正从一座拥有三间半房屋的篱笆院子里走出来。

    “庄大叔,这是要出门?”

    “嘿,闲着也闲着,乘现在雪还没下,去山上捡点柴火。”庄大叔扬扬手里的草绳和镰刀,“伯兮怎么样了?俺听田老七说他升官了,现在成了陛下的亲兵。”

    秦颂,字伯兮。就是那个现在养着李乔木的男人。据说原来只是一名农兵结合的府兵,就是这府兵也不是因为他家有钱,可以自备铠甲和武器,而是凭借一身不错的伸手一人站十人这才入选的。一年前,在唐朝名将李静大败突厥大战中一人斩下几十人的头颅不说,还擒获了几个突厥军官,这才获得从九品任勇副尉的职位,进而在城门谋得了一个职位。近半个月前由于在府兵集训之中,领兵训练时被当今陛下嘉奖其训练有术,有大将之风,这才又从副尉升为正式的校尉。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李乔木就想不通杀了那么多的敌人没被升官,最后却因为简单的练兵被升职了!不得不说封建社会和现代社会一个样,都特么最高领导说了算。

    “伯兮是这么说的。”李乔木道,事实也的确如此,并且那男人今天在告诉他这件事的时候,他还隐约从对方面无表情的脸上,看出点得意。

    “真是好啊!上次陛下封赏他为副尉,另有十亩地的奖赏,这次也不知道赏了他什么。”庄大叔一边点头,眼睛还一边不忘记在李乔木的身上打量,那模样就仿佛是看到了庙里的菩萨似的。

    李乔木:我不知道啊,他家也没见有多余粮食。

    不过对于庄大叔的眼观,他还是明白的,在这村子混了也快一个月,就算他平时不怎么喜欢出门,也多的是人乘他出门捡柴的时候跟他八卦。据那些人讲,他当初被秦颂带回来的时候,可是震动了整个村子,毕竟在这个年代,谁家但凡有点钱都想多取几个女娃子好生孩子。只有孩子多了,以后才能有人干活,才能慢慢富裕起来(?)。两个男人在一起的事儿,那是盛世时候的官家贵人玩儿的。

    结果,谁也没想到人高马大,在城门口当兵官,也算有个正规公职的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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