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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博朋克里的界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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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 中(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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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喜彪同志,十年前来的这个城,您的介绍信还在吗?”

    “在的在的。”

    笔挺的青年警察接过介绍信,“嗯,内蒙那边的,林业局的信。您知道当初在林业局发生的一起杀人案吗?”

    “听说过,太吓人了。”刘喜彪目光忧郁,“是一个老师傅死了,被人用枪杀的是不是?”

    “……对。”

    “警察同志,这个案子结了吗?”

    “这个我不太了解。同志,您和您的女儿刘娇的档案现在要统一录入公安系统,你们的个人信息有些不全,过些日子得来局里一趟。”

    “没问题。”

    “那好。我该走了,同志祝你生活愉快。”

    “再坐会儿,喝杯茶?”

    “不了,谢谢。”这位警察同志走了,刘喜彪皱着眉,听着他铿铿的脚步声一点点远去。

    刘娇打开卧室门,“爹,人都走了?你们唠啥呢?”

    “你都听着了?过两天跟我去局子一趟。”

    “哦。”刘娇应了一声,缩了回去。

    夜深,刘喜彪洗漱完毕,躺在床上左右睡不着,月亮白皎皎的光穿过贴着窗花的玻璃照着他脸上,投出一个怪模样的印子,外面街道有狗吠,还有远远的不知是唱歌的还是别的什么一个男人声音在叫唤。

    他说不好自己是怎么个想法,就是觉得有些累。古人说,大势已去,他现在就感觉自己的时代要过去了,他看到了,不想承认,可真的是真的。

    躺在床上辗转了几个小时,具体是几个小时他也说不明白。后半夜的时候,万籁俱寂的时候,他总算迷糊地睡过去。

    梦里,他又回到了那辆火车上。

    十三年前,应该是十三年前吧,也是冬天,他乘车来到师父隐居的地方。在大兴安岭西南山麓,师父在这里当一个守林员。

    火车上摇摇晃晃的,昏昏沉沉,每个人的脸上都蒙着一层痴蠢的油光,神情是疲惫而涣散的,方坐上火车时的那股子精神劲儿已经散了,在这个黄昏傍晚,大家只渴盼早些到站。

    刘喜彪,熟悉他的叫他彪哥,彪子,不过当时他还不叫这个名字,那时候他只有一个外号叫瓶起子,简称起子。

    冬天的兴安岭简直冻死鬼,棉衣棉裤,皮衣皮裤,毡帽围巾,手套筒靴,包得严实了才敢出门,踏上破烂的火车站,迎面打来的风能把人鼻子割下来,走出两步,眼睫毛上都懂得发白了。

    起子从来都是直奔目标的,不过得先去和里口来的弟兄碰码,从人家那里讨一支枪来,长杆的双筒猎枪,保养地好极了。路过伐木场的时候,偷了一把不大的斧子。一步步踩着深厚的积雪,朝着夜色进发。

    那种冷,至今还记得,脑子忘记了有身体帮忙回忆,是那种,仿佛大菜一样丰盛的冷,从手脚冰凉,到酸麻刺痒,到极痛,脸颊如石头一样,嘴唇一舔就能刮下一层皮,血流出来,挂在脸颊上,冻硬了就像是面具似的。额头是白的,鼻头是红的,两颊是蜡黄,手脚发青,一个人能被冻成彩虹似的。

    极黑的夜晚只有雪地反光是一片乌沉沉的银白,远处有几个巡夜人提着煤油灯,起子就近钻入山林,他需要绕一圈,躲开人的视线,抵达师父的居所。

    那年头树是极高的,林是极深的,山是冷峻而苦寒的,尤其是在这样的夜晚。无数神鬼志异就是在这种地方生发的,远处高大的白桦树之间有藏灰色的火苗跳动,离得近些才发现只是人家绑在树上的布条。冬日百籁皆寂,林间除了踏雪声,也唯有雪片叩击叶片的簌簌声了。

    起子的心情一片宁静,乃至在这样天地一派空阔的时候,过于得放松了。

    傍晚风很大,把云都吹开了,这时候抬头能看到树冠间闪烁繁星,比十多年后能看到得多,晴朗的夜空是灰蓝发紫的,大地又是静谧的奶白,起子感觉自己像是飘在不是天也不是地的一片广大空无里的海水里,在林子里吹来的风似随月的潮汐波涛。走在这样的时候,被冻得身躯溶解了的时候,一个人的魂魄就开始直直发光,变得宽广博大起来。

    这种时候,人是什么也不怕的。因为这样的时候,是离死不远的。半生半死的人,就像山神一样,这时候如果能接受供奉香火,以后就能一直长留天地之间。

    起子就感觉自己是这样的神灵,在林子里走,循着一种怪直觉,往他心里要去的地方一步步前进。攀坡跨穴,踩着湿滑多地衣的圆石过河,他一步步,没什么好怕的,也不觉得有什么好怕。

    在这样的极深的晚上,他迎面与一头华美的大虎相逢了。

    这是极长大的一头虎,黄皮黑纹,额头一个王字发紫,一对鹅蛋大的虎眼先是幽幽反射青光,离得近了,淌出蜜糖似的色彩。大虎落地无声,起子不知它是何时来的,它就站着一颗黑松与一颗白桦之间,踩着凸出的崖地,在高处俯瞰着起子。

    他并不害怕,这个时候的他丝毫没有恐惧。

    对峙着,大虎发出闷雷一样的咆哮。起子也发出雄浑清远的叫喊,这是他身为一个雄性人类能发出的,音域最广,音色最亮,最具古老先民战天斗地气质的吼声。

    大虎猛地跃起,朝他扑来。起子将双筒猎枪举起,扣下扳机。

    ……

    刘喜彪杀了师父,后来听说师父在外地有一个女儿,他急忙去找,那个女儿就是刘娇,老混账师父找姘头的本事不小,当时刘娇才三四岁,都不记事,当妈的也不想养,一听刘喜彪说要收养,讹了一笔钱就跑去南方了。

    刘喜彪没对刘娇说她是师父的女儿,但的确她是刘喜彪的养女,只不过没人知道。

    那天师父死了,起子也死了,活下来的人叫刘喜彪。

    ……

    刘喜彪带着刘娇来这座城里,活了这么多年,总算是进国营机械厂,端着铁饭碗,他和过去都一刀两断,唯一还能提醒他过去的日子,是他曾经收的一个徒弟。

    对这个徒弟,他曾几次想杀了他,可终究没有下手。或许是他们都有同样的命运,但这个徒弟和刘喜彪的性格并不相像,他不喜欢这个徒弟,不杀,也只是不忍心而已,毕竟他的父母是死在起子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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