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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玉和灵珠在15岁的时候,18岁的肖猛高考落榜了,闲赋在家,对未来没有想法,每天除了在网吧打游戏,就是跟街上的小混混们四处闲逛。
肖猛高中时就是学校一霸,一直学习倒数的他也没有被指望考上大学,但是姨妈个姨夫看着他游手好闲的样子,总为他是出去打工还是上个技校学个技术而争吵不休。
“灵玉灵珠,吃完饭赶紧去学校!”姨妈早晨大喊。“灵玉,你给我穿着校服去,别再臭美了!学校不让穿别的,你们班主任昨天已经打电话跟我告状了!”
“是是是,我知道啦!”灵玉笑嘻嘻得说。
灵玉和灵珠虽然是双胞胎姐妹,可是灵玉生得越发水灵,喜好打扮,在校规严格的初中,她把头发染成了棕色,每天都在躲避仪表老师的检查。灵珠倒是不修边幅,头发很少打理,刘海已经遮住眼睛,对她来说无所谓,正好可以遮住她内眼角两颗诡异的痣。灵珠每天穿着校服,走在自信满满的灵玉旁边,就是她的衬托。
学校的同学,一眼看去,只看外形,就能分辨姐妹俩,作为初中部已经初三的学姐,灵玉在学校里对待学妹和同学颐指气使,很多女生都很怕她,知道她的哥哥是高中部的肖猛,没人敢跟她呛声。
灵珠虽然因为肖猛的关系没人敢惹,但是也没人跟她说话,她就像一个透明人,有时灵珠被同学嘲笑脏兮兮的校服,灵玉并不会帮她说话。
两人一同出门,姨妈在窗台看着,看看灵玉有没有又耍心眼儿!
果然,刚才明明穿着校服出去,一拐弯儿,灵玉就让灵珠给她看着,把校服裤子一脱,露出了里面的牛仔裤,顺便把校服裤子塞进了灵珠的书包里。
“小狐狸精!”姨妈在阳台咒骂了一句。
灵玉和灵珠平常是没有零用钱的,然而灵玉总能买到时兴的衣服和发卡,灵珠知道,肖猛高中的时候就经常打劫学弟交保护费,有了钱就跟一帮哥们儿去网吧打游戏吃烤串,灵玉有时候巴结巴结肖猛,肖猛一高兴给她买个衣服或者发卡,但是是绝对没有多余的闲钱给灵玉染头发的。
灵珠和肖猛很少说话,有时候在放学的路上看到肖猛打劫一些初中生,灵珠也只是低着头走过去。
至于灵玉染头发的钱是从哪来的,灵珠不用猜也知道,高中部的很多学长都喜欢漂亮开朗的灵玉,愿意请她玩儿,有时候她放学不回家,跟他们逛街或者吃饭,灵珠就负责帮灵玉写甩过来的作业。
放学不但要帮姨妈做饭,还要帮灵玉写作业,不过也因为双倍的复习,灵珠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灵玉,你看看你妹妹,朴素又努力,每次都第一,你看看你,讲吃讲穿,就爱攀比,这次数学你竟然给我考30分,闭着眼做选择题也不至于30分!课你给我去后面站着听课!”数学老师把试卷扔给灵玉,灵玉并不接,任由它掉在地上。
她从试卷踩过去,狠狠地瞪了灵珠一眼,走到教室后面贴墙站着。
灵珠低下头,默默得捡起了灵玉的试卷,开始用红笔把每一道错题的解题方法给灵玉标注。
晚上,灵珠把试卷拿给姨妈签字,姨妈难得对她有个点好脸色。
“你的呢?”姨妈问灵玉。
“我的落学校了,我考了80分,比上次有进步,明天拿回来给你签字。”灵玉自然得说谎,明天姨妈还能不能记得都不一定,能拖一天是一天!
姐妹俩回到房间。
“把你的试卷拿来!”灵玉命令道。
“姐,我已经把你的错题都给你写了解题方法,快要中考了,你看看吧!”灵珠说。
“少废话,你拿过来你的就行了!”
灯光下,灵玉透着灯光,临摹姨妈的签字。签完后,便把试卷扔到了一边,对着小镜子开始涂涂抹抹。
灵珠没有再说话,爬到上铺,开始带上耳机,用肖猛已经淘汰的mp3,听英语听力。
“诶,你知道隔壁国际学校的金宇吗?就是那个金石集团的大公子,他们家的珠宝品牌遍布各个商场,昨天晚上吃饭的人里有他诶,他不但把单买了,还答应在座的每个女同学可以提一个礼物,不管是什么,他都给买,唯独我,没有提,你知道为什么吗?”灵玉一边照镜子一边说。
“不知道。”灵珠头也不抬得说。
“我要让他觉得我最特别,才不是那些拜金的庸脂俗粉,我这叫放长线,钓大鱼!”灵玉得意洋洋得说。
“哦!”灵珠应了一声。
“切,丑八怪,说了你也不懂!”
………………………………
与此同时,青山孤儿院从设计到竣工已经建成,水岚和炎燚正在帮永中挂牌匾。
炎燚得意得说:“你们看看,要不是我以前老烧房子,老头哪里能在不停的买房子间看出房地产的走势,这几年赚了他五千年都没赚到的钱!我们现在能过得这么好,全靠我!”
千明冷笑:“你还真是大言不惭!”
两年前,守墓爷爷去世,将千明托付给永中,千明就住了进来。
而永中早年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和地皮,短短几年翻了20倍,东都不断的发展扩大,青山公墓周围算是郊区,不过永中早已把这片山买下。
这是永中活了五千年都没有见过的奇特形势,以前每个朝代,虽然不如现在的物质发达,但是家家户户只要勤劳种地,还是自己盖得起房子的。而如今,东都这个首都之地,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不见得买得起一套房子。
真是最令他难以适应的时代。短短一百年,眼看着人间众生,服装改变,高楼崛起,森林消失,川流不息,飞机掠过,各种电子产品技能立行走,还差的很远。
每次给千明诊治完,叶轸都得昏睡一天一夜才能元气恢复,这是他一直以来遇过的最难病例。
据说千明是在千禧年第一天举行的葬礼上,从下葬的女尸肚子里爬出来的。
一个孕妇惨遇车祸,当场死亡,救护车也判定肚子里的婴儿已经没了心跳。
下葬那天,守墓的爷爷也在旁边,突然棺材里传来婴儿的哭声,众人慌忙开棺,发现已经死亡三天的孕妇,下体到处是血,从里面爬出一个头发和皮肤雪白的孩子。
众人吓坏了,此情此景闻所未闻,连守墓一生的守墓人都没有见过。孩子的亲戚看到孩子头发和肌肤雪白,恐怕是有先天的白化病,孩子双腿耷拉,似乎没有一点力气支撑,是个畸形。
孩子的奶奶大惊失色,坚信这是一个鬼娃,太不吉利,坚持要当场掐死。
守墓爷爷于心不忍,守墓一生,天天跟鬼魂打交道,见怪不怪了,于是跟孩子的亲人商议,将孩子收养。
千明除了双腿残疾,并没有其他疾病,从小身体健康,长相如女孩般俊美,外表看起来冷若冰霜,其实心思细腻敏感,很会照顾他人。
他陪着守墓爷爷,一直到给他送终,之后,便接受爷爷遗言,跟随了永中。
叶轸给千明治疗后就倒地睡去,炎燚将他扛入房间,边走边嘟囔:“死脑筋,这么多年只带绿豆糕,就不知道换个豌豆黄?”
一天一夜后,叶轸起来回到铺子,发现铺子上被贴了封条,听邻居说,父亲昨天已经被警察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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