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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与叛军交战的新城,并非新城县,而是新城镇。
新城镇属莱州,位于莱州境内。
而新城县则在济南府境内,完全不是一个地方。
于是心怀恶意的文人们就趁机编造谎言,说王象春因为叛军摧毁了其位于新城的家园,加上引发吴桥兵变的愧疚,所以才抑郁而终。
反正大多数老百姓哪儿分得清新城县和新城镇的区别。
殊不知,王家根本不在新城镇。
即使是新城县,也只是王家祖宅而已。
王象春一直住在历城,从头到尾都和吴桥兵变没有任何关系。
明军和叛军的交战结果,左梦庚并没有关心,而是启程回沂蒙山了。
总之莱州攻防战前前后后要打五个多月,还不到他出手的时机。
回到蒙山时,新军已经彻底扫平了慕容财部。
“参座,你看,这就是慕容财。跟鸡仔似的,还挺有两下子。”
惠善辉一边端着碗吃土豆粉,一边用脚扒拉着慕容财的尸首。
看着慕容财血肉模糊的尸体,左梦庚满头黑线。
“你这家伙能不能别一边吃饭一边摆弄尸体?”
惠善辉咧嘴。
“这有啥呀?战场上饿急了,抓了人肉都能顶一阵。”
左梦庚气歪了嘴巴。
“滚!”
让人将慕容财的尸首抬下去埋了,过了好久空气中的尸臭味才散尽。
张可大就跟在左梦庚身边,不禁感叹。
“左将军麾下有如此悍将,怪不得能战无不胜。”
想起刚才惠善辉的德行,左梦庚就气不打一处来。
“就是欠收拾。”
炊事兵送来两碗土豆粉,左梦庚顺手接过,直接原地坐下就开吃。
张可大很不习惯这种方式,可见主人都如此,他也只好客随主便。
土豆粉入口,张可大立刻被酸辣浓郁的香味吸引住了。
“此乃何物?竟如此美味。”
左梦庚边吃边科普。
“这种东西叫土豆,乃是西洋人从东面万里之遥的美洲发现后带过来的。这玩意儿不管好地赖地都能种植,精心伺弄的话,一亩能产六百多斤。不过应该还未到极限,说不得将来能超千斤。”
张可大当场一个哆嗦,好悬将碗给扔了。
他可不是不识五谷的人,自然明白一种作物亩产千斤意味着什么。
尤其是他刚刚已经尝过了味道,这东西可比军中一直食用的干粮好的太多了。
“想不到左将军沙场纵横之时,于这农事也如此关切。”
左梦庚认真地道:“民以食为天,谁能解决了百姓们的温饱问题,谁才能拥有这个天下。显然,紫禁城里的那位,是不可能了。”
很辛辣直白的说法,偏偏张可大无话可说。
他身处军中,这些年来军饷时发时断,甭说打仗了,活都活不下去了。
他挥去心头郁气,问道:“此物可曾大量种植?”
左梦庚抬手指着周围的士兵,“喏,你看,这么多人都能吃上呢。”
张可大这才注意到,他们所吃的东西居然和普通士卒一模一样。
而这个发现,有两点让他倍感震撼。
第一,左梦庚这个将军居然真的和士卒们同甘共苦。
他并不认为左梦庚是在故意作秀给他看,因为来回走动的士卒看到左梦庚在吃饭,人人神色寻常。
这说明平素左梦庚在军中就是这样的。
第二,他吃过土豆粉,绝对是难得的美味。便是拿到市面上去售卖,都会很受欢迎。
而在左梦庚的军中,即使是最普通的士卒也能吃到。
这两点,无论哪一个都不是明军能够比拟的。
“哎,贵军一小卒之伙食,都远超登莱之将军,着实令人艳羡。”
左梦庚瞪大了眼睛,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你不会真的以为士兵们喜欢吃这玩意儿吧?”
张可大又不解了。
“此物明明美味非常。”
左梦庚失笑不已。
旁边走来的人替他做了回答。
“这土豆粉莫说军中将士,便是老夫都吃厌了。倘若此时并非沙场,相信没有人愿意吃的。”
张可大转头看去,就见好大一群人说笑着走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阵容颇为奇特。
左梦庚恰好吃完了,将碗交给侍卫,笑道:“张总戎,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侯恂侯若谷公。”
张可大立时一个激灵,当即跳起,腰差点撅到地上。
“末将张可大见过司马大人。”
侯恂做过兵部尚书,正是他的顶头上司。
“老夫如今赋闲,并非官身,张总戎无须多礼。”
张可大讪讪的。
“末将亦是沙场败将,羞于见人。”
侯恂正色道:“登州一事,老夫已然获悉,并非将军之过。”
张可大虎目含泪,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愿意为他辩护。
“还请老大人上书朝廷,言明是非,还我辈公道啊。”
侯恂安抚住他,意有所指地道:“登莱如此局面,并非一日之寒。朝廷上下真的不知吗?今日之祸,真要刨根问底,孙中丞亦非独罪之人也。”
张可大悚然而惊,细细品味,发觉侯恂话里的意思,竟然有追究从前的意思。
可真要追究起来,那就要从东江镇被断绝饷银、毛文龙被杀说起了。
那么是谁导致东江镇的一系列变故吗?
张可大知道,可是并不敢说。
恍惚间,他突然想到什么。猛然抬头,看到左梦庚和侯恂并在一处笑吟吟的,心底更加惊惶。
左梦庚可是向他表明了反志的,如今侯恂却和他在一起,那么……
左梦庚才不管张可大什么心思,他看到了王秀芹。
“咱们的王大部长怎么跋山涉水来这儿了?”
王秀芹一点都没有疲惫之态,喜滋滋地让下属把东西拿过来,递给左梦庚。
“参座,看看,这是我们服装厂生产的袜子。前几日已经分发给临清的部队了,大家的普遍反应都很好。”
左梦庚接过一看,正是松江府的暑袜和丝袜的混纺新品。
这种新式棉袜的一大好处就是带弹性,不需要再使用绳子捆扎,穿戴起来非常方便。
王秀芹递过来的袜子和左梦庚之前看过的纯白色袜子不同,呈黄绿色。
这是一种在山东很普遍的染料。
而袜子染成这个颜色,也是左梦庚的要求。
这是左梦庚为将来新军军服改革所做的先期准备。
左梦庚预计明军军服穿不了太久了,因此已经开始考虑未来新军的军装问题。
明朝尚红,因此军服多为红、紫等颜色。
冷兵器时代,这样颜色的军服没什么。但进入火器时代,太明显的军服真的是怕死的不够快。
结合山东的实地情况,左梦庚决定将未来军装的颜色定为青黄色。
等印染技术有了一定的进步后,再往更加合理的颜色过渡。
不管怎么说,这种新型袜子已经取得了头彩。
左梦庚也不避讳,当着众人的面换上了新袜子,然后穿着鞋走了几圈,熟悉的舒适感令他非常满意。
“王部长,让你们服装厂全力生产吧。未来几个月内,全军都换这种新袜子。”
新产品得到了左梦庚的认可和通过,王秀芹高兴坏了。
“这一次过来,我带了五万双新袜子,可以先配发给这边的部队。”
王秀芹解释了一下。
他们已经给新袜子做过耐磨测试了。
按照新军的训练和作战强度,一双新式棉袜普通战士最多只能穿三个月就会破损。
因此袜子要配发的话,必须要每个人三双的配额。这样一来,才能赶得上下一波的袜子供应。
对此,左梦庚也没什么好说的,同意了这个规定。
而且按照他对这个时代的人的认知,一双袜子仅仅穿三个月?
哼哼,不给你穿三年都是挺浪费的了。
配发开始,左梦庚随手拿过三双塞到张可大手里。
“这是你的。”
张可大抚摸着手中的袜子,感受着新奇的手感,又看到战士们神色如常地领取,内心的波动的可想而知。
给朝廷当兵的时候,除了兵器和铠甲,其他的东西可都是要自己筹备的。
不管花费了多少,朝廷都不管不顾。因此许多士兵为了省钱,穿的和叫花子差不多。
试想这样的士兵,又怎么会心甘情愿地去为朝廷作战呢?
不像这里,居然连最普通最不起眼的袜子,都给照顾到了。
扪心自问,连他都对这里心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