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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一屋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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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梦想……成真了!(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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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个人是P型血,这种血型很罕见,放在人群当中,百万分之一不到的概率吧。所以,如果养一个孩子,同样是P型血,基因层面说不定有很大类似呢?这样的孩子如果抚养长大,当做自己亲生的,心中的膈应会减少很多。”

    “你们想啊,如果血型都不一样,人家一看就知道,不是亲生的。这人是抱养的。但同个血型,就看不出来了,不是吗?”

    “不过这种P血型的人少啊!凤毛麟角!太少了。我找到最大的孩子,也有15岁了,都这么大了还养的熟吗?自然是养不熟的,没意义了。”

    “我找了好多年,找到的都是大孩子,没有意义。”

    徐晓东的情绪激动起来,一巴掌猛地拍在了桌子上,“也就孙京京……京子……是吧,过了年才5岁,还小呢,养的熟,没想到东华市居然有和我同个血型的孩子。这可能是天意!”

    “我实在是太想要一个孩子了,不管他是男是女,只要是个孩子就好!求你们成全我吧!我想要找到下一个年纪小的,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我跑了好多个城市,根本就没有啊!这种血型,太罕见了。”

    说到这里,徐晓东的声音,居然前所未有的出现了一丝颤音。

    “你们把孙京京,交给我抚养,我会带她去大夏国,接受最好的教育。”

    “当然,我也会给你们一笔小小的补偿,我发誓,一定会好好对待她。你们还能再生一个的,对吧?我看你媳妇的肚子也挺大了,六七个月了吧?你们还年轻,再生个三胎,四胎,也行啊。”

    徐晓东的潜台词是,这个女儿卖了之后,以后到底怎么样,就和你们毫无关联了!

    这就是我的女儿了!

    这笔钱一次性付清,以后就不要再来往了!

    也千万别纠缠,明白了吗?

    当这个事实从徐晓东口中说出后,即便有了很高的心理预期,每个人的反应都不一样。

    孙兴民死死地拽紧了拳头,用力之大以至于手指甲深深嵌进了肉中。

    他不知道应该如何选择,转过头看了看自己的儿子,眼神中有一些软弱,又有一些哀求。

    他自己是没有能力反抗的,也没有这种胆量。他就是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

    两百万很多,多到他承受不住。

    而他的儿子以及儿媳,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了,激动的同时又还算冷静。他们早就做好了相应的选择,现在要做的,只是说服老爷子而已。

    也就京子坐在座位上,一言不发。

    她听不太懂,又有一点点听懂了,整个身体绷紧,就是在那里喝鸡汤。

    她再也不是以往那个,逗弄大黄狗的小女孩了。

    她……要去……大夏国?!

    眼泪擒满了眼眶,可是不能哭,真的不能哭啊,妈妈会生气的!!

    妈妈说了好几遍,一定要表现的好!

    一定要表现的好。

    说了一百遍一千遍!

    否则她就不能去城里了。

    过了老半天,孙兴民的儿子笑道:“徐哥,这是我们的荣幸啊,也是为了京子的未来。”

    “您的意见,我们肯定……不反对的。”

    “她以后……就是您的女儿了。”

    气氛一下子就缓和了下来。

    除了京子,有点想哭,她完全不知道自己父亲在说什么。

    但又没有人在乎京子。

    徐晓东也松了一口气,他缓缓地拍了拍手,一个年轻的下手,将行李箱推了上来。

    “这些钱给你们还未出生的儿子。在城里买套房,足够了,还能买辆车子。你儿子户口的事情呢,我也会想办法搞定的,别在意,没多大点事。”

    “谢谢徐哥了。谢谢,谢谢!”

    声音中带着一丝颤音。

    梦想……成真了。

    一箱子的钱啊,两百万!

    接过这个行李箱的时候,年轻男人整个身体都在颤抖。

    两百万到手。

    他这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梦想成真了。

    徐晓东低低笑了笑,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场面了。

    这种玩弄人心的感觉很不错,给他带来一种高高在上的俯视感。普通人嘛,就是这样的,他们引以为傲的道德观念也就这样子了,就像是一张厕所里的纸,想拿去擦屁股,就拿去擦屁股。

    不过很快,他便恢复了正常,热情地说道,“来来来,吃菜,吃菜。”

    “饭店不大,菜烧的不错。”

    “我倒是记起我年轻时候,吃过一道名为‘碧草青青花盛开’的菜肴,不仅名字取得好,味道也是相当不错啊。”

    “徐哥,我敬你一杯!”

    觥筹交错,气氛逐渐热烈。

    徐晓东自己喝的很少,倒是一个劲地给孙兴民倒酒。

    酒是好酒,一两千一瓶。

    很快,老孙就喝的醉醺醺的,不省人事了。

    他也懒得去想这么多。

    京子能去大户人家生活,还能给没有出生的孙子留下一大笔钱,就这样吧。

    别想太多了,天上掉馅饼什么的,说不定就是真的呢?

    就这样吧。

    很多时候,人啊,不是被别人说服的,而是被自己说服的……

    孙兴民一杯又一杯地喝着。

    他回忆起这些年的心历变化,酸甜苦辣,五味杂陈。

    他重男轻女,喜欢孙子,有这种思想很正常,他们这个年代的人,总归会有一些。

    但很遗憾,儿子第一胎生出来的,却是个孙女。

    一开始对孙女是没有好印象的,总觉得是个累赘,是要嫁出去;但后来,京子又可爱又懂事,相处的时间久了,就慢慢喜欢起来了,有了感情了。

    再到后来,儿子儿媳要去城里打工,他便独自一人,承担起了照顾京子的义务。

    看着孙女一点一点成长,也是很有乐趣的一件事。

    很有成就感啊。

    有时候想想,孙子和孙女,不也一样吗?嗯,孙子还更加调皮捣蛋呢,根本就不会像孙女那样疼人,就像贴身小棉袄一样,还会帮自己擦桌子。

    有一次,自己感冒生病,居然还是京子照顾的。

    “爷爷,你也多吃点啊!我烧饭给你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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