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编者 金宏达 于青(1957年)(第3/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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烨的光彩,喷出耀眼欲花的aition的火焰的太阳,她便是那承受着,反射着他的光和力的月亮。她像影子一般地跟随他,经过漆黑的暴风雨之夜,经过战场上非人的恐怖,也经过饥饿,疲劳,颠沛,永远的。当那叛军的领袖骑着天下闻名的乌骓马一阵暴风似地驰过的时候,江东的八千子弟总能够看到后面跟随着虞姬,那苍白,微笑的女人,紧紧控着马缰绳,淡绯色的织锦斗篷在风中鼓荡。十余年来,她以他的壮志为她的壮志,她以他的胜利为她的胜利,他的痛苦为她的痛苦。然而,每逢他睡了,她独自掌了蜡烛出来巡营的时候,她开始想起她个人的事来了。她怀疑她这样生存在世界上的目标究竟是什么。
他活着,为了他的壮志而活着。他知道怎样运用他的佩刀,他的长矛,和他的江东子弟去获得他的皇冕。然而她呢她仅仅是他的高吭的英雄的呼啸的一个微弱的回声,渐渐轻下去,轻下去,终于死寂了。如果他的壮志成功的话远远地,在山下汉军的营盘里一个哨兵低低地吹起画角来,那幽幽的,凄楚的角声,单调、笨拙,然而却充满了沙场上的哀愁的角声,在澄静的夜空底下回荡着。天上的一颗大星渐渐地暗了下去。她觉得一颗滚热的泪珠落在她自己的手背上。
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她得到些什么呢她将得到一个“贵人”的封号,她将得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处分。她将穿上宫妆,整日关在昭华殿的阴沉古黯的房子里,领略窗子外面的月色,花香,和窗子里面的寂寞。她要老了,于是他厌倦了她,于是其他的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来沐浴着的阳光。她不再反射他照在她身上的光辉,她成了一个被蚀的明月,阴暗、忧愁、郁结,发狂。当她结束了她这为了他而活着的生命的时候,他们会送给她一个“端淑贵妃”或“贤穆贵妃”的谥号,一只锦绣装裹的沉香木棺椁,和三四个殉葬的奴隶。这就是她的生命的冠冕。
她又厌恶又惧怕她自己的思想。
“不,不,我今晚想得太多了捺住它,快些捺住我的思潮”她低下了头,握住拳头,指甲深深地掐到肉里去,她那小小的,尖下颏的脸发青而且微颤像风中的杏叶。“回去吧
只要看一看他的熟睡的脸,也许我就不会再胡思乱想了。“
她拿起蜡烛台,招呼近旁的哨兵过来用他的灯笼点亮了她的蜡烛。正当她兜紧了风帔和斗篷预备转身的时候,她突然停住了。
从山脚下的敌兵的营垒里传出低低的,幽闲的,懒洋洋的唱小调的歌声。很远,很远,咬字也不大清晰,然而,风正朝山上吹,听得清清楚楚的楚国乡村中流行的民歌罗敷姐。
先是只有一只颤抖的,孤零的喉咙在唱,但,也许是士兵的怀乡症被淡淡的月色勾了上来了吧,四面的营盘里都合唱起来了。罗敷姐唱完了,一阵低低的喧笑,接着又唱起哭长城来。
虞姬木然站着,她先是略略有些惶惑。
“他们常唱这个么”她问那替她燃蜡烛的哨兵。
“是的,”那老兵在灯笼底下霎了霎眼,微微笑着。“我们都有些不信那班北方汉子有这般好的喉咙哩。”
虞姬不说话,手里的烛台索索地乱颤。扑地一声,灯笼和蜡烛都被风吹熄了。在昏暗中,她的一双黑眼珠直瞪瞪向前望着,像猫眼石一般地微微放光,她看到了这可怖的事实。
等那哨兵再给她点亮了蜡烛的时候,她匆匆地回到有着帅字旗的帐篷里去。
她高举着蜡烛站在项王的榻前。他睡得很熟,身体微微蜷着,手塞在枕头底下,紧紧抓着一把金缕小刀。他是那种永远年轻的人们中的一个;虽然他那纷披在额前的乱发已经有几茎灰白色的,并且光阴的利刃已经在他坚凝的前额上划了几条深深的皱痕,他的睡熟的脸依旧含着一个婴孩的坦白和固执。他的粗眉毛微微皱着,鼻子带着倔强的神气,高贵的嘴唇略微下垂,仿佛是为了发命令而生的。
虞姬看着他不,不,她不能叫醒他告诉他悲惨的一切。他现在至少是愉快的;他在梦到援兵的来临,也许他还梦见内外夹攻把刘邦的大队杀得四散崩溃,也许他还梦见自己重新做了诸侯的领袖,梦见跨了乌骓整队进了咸阳,那不太残酷了么,假如他突然明白过来援军是永远不会来了
虞姬脸上凝结了一颗一颗大汗珠。她瞥见了布篷上悬挂着的那把佩剑如果如果他在梦到未来的光荣的时候忽然停止了呼吸譬如说,那把宝剑忽然从篷顶上跌下来
刺进了他的胸膛她被她自己的思想骇住了。汗珠顺着她的美丽的青白色的面颊向下流。红烛的火光缩得只有蚕豆小。项王在床上翻了个身。
“大王,大王”她听见她自己沙哑的声音在叫。
项王骨碌一声坐了起来,霍地一下把小刀拔出鞘来。
“怎么了,虞姬有人来劫营了么”
“没有,没有。可是有比这个更可怕的。大王,你听。”
他们立在帐篷的门边。罗敷姐已经成了尾声,然而合唱的兵士更多了,那悲哀的,简单的节拍从四面山脚下悠悠扬扬地传过来。
“是江东的俘虏在怀念着家乡”在一阵沉默之后,项王说。
“大王,这歌声是从四面传来的。”
“啊,汉军中的楚人这样这样多么”
在一阵死一般的沉寂里,只有远远的几声马嘶。
“难道难道刘邦已经尽得楚地了”
虞姬的心在绞痛,当她看见项王倔强的嘴唇转成了白色,他的眼珠发出冷冷的玻璃一样的光辉,那双眼睛向前瞪着的神气是那样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宽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够觉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翼翼扇动,她又觉得一串冰凉的泪珠从她手里一直滚到她的臂弯里,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英雄的叛徒也是会流泪的动物。
“可怜的可怜的”底下的话听不出了,她的苍白的嘴唇轻轻翕动着。
他甩掉她的手,拖着沉重的脚步,歪歪斜斜走回帐篷里。
她跟了进来,看见他伛偻着腰坐在榻上,双手捧着头。蜡烛只点剩了拇指长的一截。残晓的清光已经透进了帷幔。“给我点酒。”他抬起眼来说。
当他提着满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盏在手里的时候,他把手撑在膝盖上,微笑地看着她。
“虞姬,我们完了。我早就有些怀疑,为什么江东没有运粮到垓下来。过去的事多说也无益。我们现在只有一件事可做冲出去。看这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的行猎了。我要冲出一条血路,从汉军的军盔上面踏过去哼,那刘邦,他以为我已经被他关进笼子里了吗我至少还有一次畅快的围猎的机会,也许我的猎枪会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一只贵重的紫貂一样。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大王,我想你是懂得我的,”虞姬低着头,用手理着项王枕边的小刀的流苏。“这是你最后一次上战场,我愿意您充分地发挥你的神威,充分地享受屠杀的快乐。我不会跟在您的背后,让您分心,顾虑我,保护我,使得江东的子弟兵讪笑您为了一个女人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去把你献给刘邦吧”
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项羽冲过去托住她的腰,她的手还紧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
“我比较喜欢那样的收梢。”
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
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嗄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叫:
“军曹,吹起画角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沉香屑第二炉香克荔门婷兴奋地告诉我这一段故事的时候,我正在图书馆里阅读马卡德耐爵士出使中国谒见乾隆的记载。那乌木长台;那影沉沉的书架子;那略带一些冷香的书卷气;那些大臣的奏章;那象牙签,锦套子里装着的清代礼服五色图版;那阴森幽寂的空气,与克荔门婷这爱尔兰女孩子不甚谐和。
克荔门婷有顽劣的稻黄色的头发,烫得不大好,像一担柴似的堆在肩上。满脸的粉刺,尖锐的长鼻子底下有一张凹进去的小薄片嘴,但是她的小蓝眼睛是活泼的,也许她再过两年会好看些。她穿着海绿的花绸子衣服,袖子边缘钉着浆硬的小白花边。她翻弄着书,假装不介意的样子,用说笑话的口气说道:“我姊姊昨天给了我一些性教育。”我说:“是吗”
克荔门婷道:“是的。我说,真是不可能的”除了望着她微笑之外,似乎没有第二种适当的反应。对于性爱公开地表示兴趣的现代女孩子很多很多,但是我诧异克荔门婷今天和我谈论到这个,因为她同我还是顶生疏的朋友。她跟下去说:“我真吓了一跳你觉得么一个人有了这种知识之后,根本不能够谈恋爱。一切美的幻想全毁了现实是这么污秽”我做出漠然的样子说:“我很奇怪,你知道得这么晚”
她是十九岁。我又说:“多数的中国女孩子们很早就晓得了,也就无所谓神秘。我们的小说书比你们的直爽,我们看到这一类书的机会也比你们多些。”
说到秽亵的故事,克荔门婷似乎正有一个要告诉我,但是我知道结果那一定不是秽亵的,而是一个悲哀的故事。人生往往是如此不彻底。克荔门婷采取了冷静的,纯粹客观的,中年人的态度,但是在那万紫千红的粉刺底下,她的脸也微红了。她把胳膊支在马卡德耐使华记上面,说:
“有一件事,香港社交圈里谈论得很厉害的。我先是不大懂,现在我悟出来了。”
一个脏的故事,可是人总是脏的;沾着人就沾着脏。在这图书馆的昏黄的一角,堆着几百年的书都是人的故事,可是没有人的气味。悠长的年月,给它们薰上了书卷的寒香;这里是感情的冷藏室。在这里听克荔门婷的故事,我有一种不应当的感觉,仿佛云端里看厮杀似的,有些残酷。但是无论如何,请你点上你的香,少少地撮上一些沉香屑;因为克荔门婷的故事是比较短的。
起先,我们看见罗杰安白登在开汽车。也许那是个晴天,也许是阴的;对于罗杰,那是个淡色的,高音的世界,到处是光与音乐。他的庞大的快乐,在他的烧热的耳朵里正像夏天正午的蝉一般,无休无歇地叫着:“吱吱吱”
一阵子清烈的歌声,细,细得要断了;然而震得人发聋。罗杰安白登开着车横冲直撞,他的驾驶法简直不合一个四十岁的大学教授的身份,可是他深信他绝对不会出乱子,他有一种安全的感觉。今天,他是一位重要人物,谁都得让他三分,因为今天下午两点钟,他将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结婚了。
他的新娘的头发是轻金色的,将手放在她的头发里面,手背上仿佛吹过沙漠的风,风里含着一蓬一蓬的金沙,干爽的,温柔的,扑在人身上痒痒地。她的头发的波纹里永远有一阵风,同时,她那蜜褐色的皮肤又是那么澄净,静得像死。她叫愫细愫细蜜秋儿。罗杰啃着他的下嘴唇微笑着。他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在华南大学教了十五年的化学物理,做了四年的理科主任与舍监,并不曾影响到他;归根究底,他还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为什么不用较近现实的眼光去审察他的婚姻呢他一个月挣一千八百元港币,住宅由学校当局供给;是一个相当优美的但是没有多大前途的职业。
愫细年纪还轻得很,为她着想,她应当选择一个有未来的丈夫。但是她母亲蜜秋儿太太早年就守了寡,没有能力带她的三个女儿回国去。在香港这一隅之地,可能的丈夫不多;罗杰,这安静而平凡的独身汉,也是不可轻视的。于是蜜秋儿太太容许罗杰到她们家里来;很容易地,愫细自以为她爱上了他。和她玩的多数是年轻的军官,她看不起他们,觉得她自己的智力年龄比他们高,只有罗杰是与众不同的,后来她就答应嫁给罗杰罗杰不愿意这么想。这是他对于这局面的合理的估计,但是这合理的估计只适用于普通的人。愫细是愫细啊直到去年她碰见了罗杰,爱上了他,先前她从来没有过结婚的念头。
蜜秋儿太太的家教是这么的严明,愫细虽然是二十一岁的人了,依旧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天真得使人不能相信。她姊姊靡丽笙在天津结婚,给了她一个重大的打击,她舍不得她姊姊。靡丽笙的婚姻是不幸的,传说那男子是个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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