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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全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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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章寸心(第1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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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帮过他父亲一个小忙。我连这段小故事都不记得,仿佛太荒唐。原因是我们家里从来不提祖父。有时候听我父亲跟客人谈“我们老太爷”,总是牵涉许多人名,不知道当时的政局就跟不上,听不了两句就听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兴趣起来,一问我父亲,完全否认。后来又听见他跟个亲戚高谈阔论,辩明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东翁的女儿,那首诗也不是她做的。我觉得那不过是细节。过天再问他关于祖父别的事,他悻悻然说:“都在爷爷的集子里,自己去看好了”我到书房去请老师给我找了出来,搬到饭厅去一个人看。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些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头昏脑胀,也看不出幕后事情。又不好意思去问老师,仿佛喜欢讲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时候我姑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着问:“怎么想起来问这些”因为不应当跟小孩子们讲这些话,不民主。我几下子一碰壁,大概养成了个心理错综,一看到关于祖父的野史就马上记得,一归入正史就毫无印象。

    适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书摊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没有买。又说正在给外交杂志写篇文章,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他们这里都要改的。”我后来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录,看有没有登出来,工作忙,也没看。

    感恩节那天,我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人很多,一顿烤鸭子吃到天黑,走出来满街灯火橱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乐,但是吹了风回去就呕吐。刚巧胡适先生打电话来,约我跟他们吃中国馆子。我告诉他刚吃了回声吐了,他也就算了,本来是因为感恩节,怕我一个人寂寞。其实我哪过什么感恩节。

    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是出名救济贫民的,谁听见了都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讪讪的嗤笑着。唯有年龄限制,也有几位胖太太,大概与教会有关系的,似乎打算在此终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中尉、少校。餐厅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鲍艾里的流浪汉,她们暂时收容的,都是酒鬼,有个小老头子,蓝眼睛白镑镑的,有气无力靠在咖啡炉上站着。

    有一天胡适先生来看我,请他到客厅去坐,里面黑洞洞的,足有个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没什么人,干事们鼓励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谁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进去,看着只好无可奈何的笑。但是适之先生直赞这地方很好。我心里想,还是我们中国人有涵养。坐了一会出来,他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不像是敷衍话。也许是觉得我没有虚荣心。我当时也没有琢磨出来,只马上想起他写的他在美国的学生时代,有一天晚上去参加复兴会教派篝火晚会的情形。

    我送到大门外,在台阶上站着说话。天冷,风大,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镑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我二月里搬到纽英伦去,几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请到南加州亨享屯。哈特福基金会去住半年,那是ap超级市场后裔办的一个艺文作场,是海边山谷里一个魅丽的地方,前年关了门,报上说蚀掉五十万。我写信请适之先生作保,他答应了,顺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还给我,经他通篇圈点过,又在扉页上题字。我看了实在震动,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写都无法写。

    写了封短信去道谢后,不记得什么时候读到胡适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时,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为本来已经是历史上的人物我当时不过想着,在宴会上演讲后突然逝世,也就是从前所谓无疾而终,是真有福气。以他的为人,也是应当的。

    直到去年我想译海上花,早几年不但可以请适之先生帮忙介绍,而且我想他会感到高兴的,这才真正觉得适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来眼睛背后一阵热,眼泪也流不出来。要不是现在有机会译这本书,根本也不会写这篇东西,因为那种怆惶与恐怖太大了,想都不愿意朝上面想。

    译海上花最明显的理由似是跳掉吴语的障碍,其实吴语对白也许并不是它不为读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亚东版附有几页字典,我最初看这部书的时候完全不懂上海话,并不费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亚东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样绝版了。大概还是兴趣关系,太欠传奇化,不seal1。英美读者也有他们的偏好,不过他们批评家的影响较大,看书的人多,比较容易遇见识者。十九世纪英国作家乔治。包柔的小说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进去但是迄今美国常常有人讲起来都是乔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诉他们中国过去在小说上的成就不下于绘画瓷器,谁也会露出不相信的神气。要说中国诗,还有点莫测高深。有人说诗是不能诵的。小说只有本红楼梦是代表作,没有较天真的民间文学成份。红楼梦他们大都只看个故事轮廓,大部分是高鹗的,大家庭三角恋爱,也很平常。要给它应得的国际地位,只有把它当作一件残缺的艺术品,去掉后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结局的考证。我十二三岁的时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钓游鱼”,忽然天日无光,百样无味起来,此后完全是另一个世界。最奇怪的是宝黛见面一场之僵,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满不是味。许多年后才知道是别人代续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借口,解释他们态度为什么变了,又匆匆结束了那场谈话。等到宝玉疯了就好办了。那时候我怎么着也想不到是另一个人写的,只晓得宁可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做诗行令部分。在美国有些人一听见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说:“这么晚差不多是新文艺了嘛”也像买古董一样讲究年份。海上花其实是旧小说发展到极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负的结构,倒是与西方小说共同的。特点是极度经济,读着像剧本,只有对白与少量动作。暗写、白描,又都轻描淡写不落痕迹,织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质地,粗疏、灰扑扑的,许多事“当时浑不觉”。所以题材虽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并无艳异之感,在我所有看过的书里最有日常生活的况味。

    胡适先生的考证指出这本书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会一笠园。我想作者不光是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诗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会写大观园似的气象。凡是好的社会小说家社会小说后来沦为黑幕小说,也许应当照novalofnners评为“生活方式小说”能体会到各阶层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别,是对这些地方特别敏感,所以有时候阶级观念特深,也就是有点势利。作者对财势滔天的齐韵叟与齐府的清官另眼看待,写得他们处处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赞这人物,除了为了插入一首菊花诗,也是像“诗婢”,间接写他家的富贵风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齐韵叟撞见小赞在园中与人私会,没看清楚是谁。回目上点明是一对情侣,而从此没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将来“小赞小青挟资远遁”,才知道是齐韵叟所眷妓女苏冠香的婢女小青。丫头跟来跟去,不过是个名字而已,未免写得太不够。作者用藏闪法,屡次借回目点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极准,这是唯一的失败的例子。我的译本删去几回,这一节也在内,都仍旧照原来的纹路补缀起来。

    像赵二宝那样的女孩子太多了,为了贪玩、好胜而堕落。而她仍旧成为一个高级悲剧人物。窝囊的王莲生受尽沈小红的气,终于为了她姘戏子而断了,又不争气,有一个时期还是回到她那里。而最后飘逸的一笔,还是把这回事提高到恋梦破灭的境界。作者尽管世俗,这种地方他的观点在时代与民族之外,完全是现代的,世界性的,这在旧小说里实在难得。

    但是就连自古以来崇尚简略的中国,也还没有像他这样简无可简,跟西方小说的传统刚巧背道而驰。他们向来是解释不厌其详的,海上花许多人整天荡来荡去,面目模糊,名字译成英文后,连性别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换了一批人。我们“三字经”式的名字他们连看几个立刻头晕眼花起来,不比我们自己看着,文字本身在视觉上有色彩。他们又没看惯夹缝文章,有时候简直需要个金圣叹逐句夹评夹注。

    中国读者已经摒弃过两次的东西,他们能接受这件工作我一面做着,不免面对着这些问题,也老是感觉着,适之先生不在了。

    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传奇里面新收进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未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丈人的心

    这是个法国故事,法国人的小说,即使是非常质朴,以乡村为背景的,里面也看得出他们一种玩世的聪明。这一篇小说讲到阿尔卑斯出上的居民,常会遇到山崩、冰雹、迷路、埋在雪里,种种危险。一老翁,有一个美丽的女儿,翁择婿条件太苛刻,大家简直拿他没办法,有一个青年,遇到机会,救了老翁的命。他想,好了,一定成功了。另一个比较狡猾的青年,却定下计策,自己假装陷入绝境,使老者救他一命,从此这老者看见他就一团高兴,吻他、拥抱他、欢迎他,仅是他的存在就提醒大家,这老人是怎样的一个英雄。看看那一个有恩于自己,却像见了真主似的,很不愉快,于是把女儿配给那狡猾的青年,青年在结婚前,喝醉了酒,说出真心话,老人知道受骗,把女儿收回了但这是太恶俗的尾巴。

    自己的文章

    我虽然在写小说和散文,可是不大注意到理论。近来忽然觉得有些话要说,就写在下面。

    我以为文学理论是出在文学作品之后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恐怕也是如此。倘要提高作者的自觉,则从作品中汲取理论,而以之为作品的再生产的衡量,自然是有益处的。但在这样衡量之际,须得记住在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作品与理论乃如马之两骖,或前或后,互相推进。理论并非高高坐在上面,手执鞭子的御者。

    现在似乎是文学作品贫乏,理论也贫乏。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又如,他们多是注重人生的斗争,而忽略和谐的一面。其实,人是为了要求和谐的一面才斗争的。

    强调人生飞扬的一面,多少有点超人的气质。超人是生在一个时代里的。而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虽然这种安稳常是不安全的,而且每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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