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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徐白刃(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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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厚的乌云笼罩在芝加哥的上空,磅礴的大雨持续了一夜,直至清晨依旧灰蒙蒙的。

    奥黑尔国际机场是美国面积最大、客运最繁忙的机场,年旅客流量达3000-4000万人次,在如此繁忙的世界里,没人会注意到一辆黑色的奔驰车停在出入境大厅门前三个多小时。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约翰将烧到烟屁股的烟头精准的丢进了垃圾桶里,看了一下手腕上的石英表,一脚踹醒了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的少年:“狗娘养的汤尼,别他妈睡了,到点了。”

    “啊?”汤尼迷迷糊糊的醒来,看一了眼中控台上显示的时间,抱怨的说:“BOSS,你看看现在才几点,科比·布拉恩特都要四点钟才起床打篮球,我们凌晨三点半就在这里等着了。”

    “你要是还成为最年轻达到25000分的NBA球员,还来这里跟着我混?”

    “BOSS,你这样会失去你最忠心的小弟的。”

    “狗娘养的忠心,我要的是你给老子顶到最前面当炮灰,抢最挣钱的黄金地段,打最漂亮的架。”约翰严肃的问:“你确定你粤语很好吗?”

    “冇问题(mou men tei)啦,BOSS,我唱《海阔天空》胜过黄家驹的啦。”汤尼懒洋洋的说:“BOSS,我们要接的什么人啊,怎么还要会粤语?”

    “老板他老爹空投的代理老板,很能打,据说以前是香港14K的什么……嗯,什么花棍。”约翰说。

    “这都什么年代了,能打有个屁用,我一枪下去还不是要倒地。”汤尼撇了撇嘴说。

    “枪?你真以为枪对那种人有用吗?”约翰回忆起当初芝加哥的那个雨夜,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一把蝴蝶刀,就敢让天秤帮几十个精锐不敢开枪。

    约翰至今都还清楚的记着那双淡金色的眸子,就像是古希腊神殿中的宙斯雕像般神圣威严。

    就在约翰陷入回忆的时候,奔驰车猛然启动向前冲撞,而后又是一个急刹车。

    “你他妈脑子进水了吗?”约翰受惯性往前栽,险些撞到挡风玻璃上,恼怒的呵斥。

    “BOSS,情况不妙了。”汤尼眼中不见之前的笑意,低沉的说。

    “嗯?”约翰往前看去,几十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们将奔驰车包围在了,手中提着棒球棍和匕首,一个人猛地冲了过来,用匕首插破了轮胎。

    呲——

    汽车内传来漏气的声音,约翰面色难堪:“操你妈的,这些是天秤帮的人!”

    其实约翰早就知道,自己迟早会有这一天。

    约翰原本是天秤帮的高层,在芝加哥的那个雨夜后被挂上了“叛徒”的名号,虽然最后活了下来,但是约翰如今在芝加哥发展黑帮,天秤帮不可能放过他。

    而今天他很倒霉,被抓了个落单,身边只有汤尼这一个小弟。

    “BOSS,我一直有一句话想对你讲。”汤尼没有慌乱,掏出了一把柯尔特M1911A1式11.43毫米自动手枪,平静的给枪上膛:“只是今天不说的话,我估计以后都没得说了。”

    “只要你不说你其实喜欢我,我都可以原谅你。”约翰摸出了烟盒,抽出两根,一根递给了汤尼,一根自己叼在了唇边。

    汤尼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黑西装男人们,深吸了一口气对约翰说了句:“我很想对你说,你个狗娘养的。”

    没等约翰反应过来,汤尼已经推开车门,冲向了人群。

    “狗娘养的汤尼。”约翰点燃了香烟,抽出脚下的铁制棒球棒冲出车外。

    “草!老子允许你死了吗?!”

    枪声惊散了机场外的人群,在大雨磅礴之中,他们孤军奋战,即使被包围亦不曾后退。

    两个人,一把枪,一根棒球棒,他们满腔怒火,要杀到流尽最后一滴热血。

    ……

    约翰趴在血泊里,勉强抬起了头:“狗娘养的汤尼,你他妈还活着吗?”

    “暂时死不了。”汤尼艰难的睁开了眼睛,有些迷茫的说:“我们这么能打的吗?”

    雨水和鲜血混在了一起,地上几十个人,只有约翰和汤尼还能喘气。

    “这些人都是你杀的?”约翰的头上浮现起一个大大的问号。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第一个弹夹还没打完就被一个闷棍敲晕了。”汤尼说。

    “丢人玩意儿。”约翰勉强坐在了起来:“我在你被打晕之后又坚持了五秒才被打晕。”

    “?”

    汤尼和约翰一样,头上浮现起了问号:“你别告诉我这些人是全都得了突发性心脏病一起暴毙了。”

    “或许是我太善良做的好事太多,耶稣都不忍心把我带走,不过你个狗娘养的为什么还活着,我以为撒旦已经在地狱等你等得迫不及待了。”约翰说。

    “不好意思,我人品太差,耶稣和上帝都嫌弃我,所以没人愿意把我带走。”

    “谢特,你个狗娘养的汤尼,你个狗日的比我想象中还要无耻。”

    汤尼刚要反驳,却发现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双黑色的皮鞋。

    皮鞋擦得很亮,看质地应该是意大利的老鳄鱼皮,对方很有品位,汤尼一直都很想要这样的一双皮鞋,但约翰这个狗日的一直克扣他的工资,导致汤尼目前的存款只够买这双皮鞋的鞋底。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除了约翰和汤尼,为什么还会有第三个人还活着?

    汤尼缓缓的抬起了头,他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中国男人站在自己面前。

    男人的脸色很冷淡,明眸凤眼,手中提着一柄象牙白色刀身的长刀,大雨洗刷刀上的鲜血,从刻印着诡异花纹的刀身顺着刀尖缓缓流下。

    “吾系徐白刃,你有冇见过我大佬嘅仔?(我是徐白刃,你有没见过我大哥的儿子?)”男人用粤语说。

    “你大佬嘅仔贵姓啊?”汤尼有些紧张的用粤语问。

    “我大佬嘅仔叫苏鹿。”男人淡淡的说。

    苏鹿是谁啊?

    哦,苏鹿好像是我老板。

    听见“苏鹿”这个名字,约翰猛然看向那个男人。

    男人淡金色的眸子,与那个雨夜里少年的眸子一模一样。

    “呢个系我大佬阿John,自己人。(这个是我大哥约翰,自己人)”汤尼怕这人直接劈了约翰,连忙开口解释。

    男人微微颔首说:“噉你哋都系我马仔嘞。(那你们都是我小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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