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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重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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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重制版)】(4)#NTL(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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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11-04

    第4章 剑枪之决

    南宫阳愣了一瞬,随即那张被酒色掏空的脸上泛起一层铁青。

    他盯着我,嘴唇翕动着,像是想说什么狠话,却又被我方才那股霸道的气势压得不敢开口。

    周围的江湖群豪都停下了杯盏,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身上,那些目光里有嘲讽,有鄙夷,有幸灾乐祸,唯独没有同情。

    这些人都看到了。

    南宫阳的手在袖中攥紧,指甲掐进掌心,掐出一道道白印。

    他从小到大,走到哪里不是被人捧着敬着?

    南宫世家四个字,就是他在江湖上横着走的通行证。

    谁敢给他脸色看?

    谁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落他的面子?

    可今天,我龙啸天敢。

    南宫阳深吸一口气,那双浮肿的眼睛里翻涌着怨毒。

    他盯着我,一字一句地道:“龙啸天,你的话我记住了。我倒要看看,今后谁才是辱人者。”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阴恻恻的狠劲。

    说完,他不再看我,猛地转身,袖子甩得猎猎作响,大步朝门外走去。

    那个月白长裙的美丽少妇慌忙起身,低着头,小碎步跟在他身后,像一条被主人牵着的狗。

    她经过沈玉身边时微微抬了一下头,那双温婉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复杂的光——是羡慕?

    是同情?

    还是自怜?

    我看不真切,只看到那道光一闪即逝,随即她重新低下头,加快脚步追上了南宫阳。

    南宫家的随从们鱼贯而出,脚步声在寂静的大厅里格外刺耳。

    片刻后,正厅大门外传来一声低沉的喝骂,紧接着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和女子压抑的啜泣。

    那啜泣声只持续了几息便戛然而止,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

    大厅里没人说话。

    沈玉握着我的手,指尖冰凉。她看着门口的方向,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玉华……真可怜。”

    我知道她在说谁。

    南宫阳的妻子,那个月白长裙的少妇。

    嫁给这样一个丈夫,她这辈子怕是没什么好日子过了。

    可这是南宫家的家事,旁人管不了,也不该管。

    “虎父犬子。”狗肉和尚把啃干净的狗骨头往桌上一丢,油手在僧袍上蹭了蹭,难得说了句正经话,“以南宫旺的绝世之姿,怎会有这种儿子?”

    他这话道出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声。

    南宫旺,南宫世家上一代家主,天纵奇才,武功谋略俱是当世一流,在武林中威望极高,与家父更是莫逆之交。

    可惜天不假年,他英年早逝,南宫世家才落到了如今这般田地。

    “诸位,”沈玉松开我的手,端起酒壶,脸上重新挂起那个从容得体的笑容,“一点小插曲,扰了大家的雅兴。来,我代夫君敬诸位一杯,权当赔罪。”

    她声音清脆,笑容温婉,举手投足间那份从容大气,让人很难将她与方才那个被调戏后气得发抖的女子联系在一起。

    这就是沈玉——无论受了多大委屈,在人前永远端庄得体,从不失态。

    群豪纷纷举杯,大厅里的气氛渐渐回暖。有人高声笑道:“龙夫人客气了!那南宫阳算什么东西,也配让龙夫人赔罪?”

    “就是就是!龙大侠教训得好!这种人就该给他点颜色瞧瞧!”

    “来来来,喝酒喝酒!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好汤!”

    喧哗声重新充满了大厅,觥筹交错间,方才那段不愉快似乎已经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可我知道,有些人不会忘。

    南宫阳临走时那句话,不是逞一时口舌之快,而是真的记了仇。

    记就记吧。** 我端起酒盏,仰头一饮而尽。**我龙啸天能从天榜末席坐到今天,靠的可不是忍气吞声。

    沈玉悄悄拉了拉我的袖子,低声道:“夫君,你方才太冲动了。南宫世家毕竟——”

    “我知道。”我打断她,伸手揽住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但他碰你,就是不行。”

    沈玉抬头看着我,那双美目里水光潋滟,嘴角的弧度慢慢弯起来,弯成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笑。

    她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脸埋进我胸口,双手环住我的腰,抱得很紧。

    讨厌的人走了,接下来的酒宴格外畅快。

    醉道人提着酒葫芦四处找人拼酒,喝得道袍都湿了一大片;狗肉和尚不知从哪里又弄来一条狗腿,啃得满嘴流油,还振振有词地说什么“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酸儒被灌了几碗酒,白净的面皮涨得通红,折扇也摇不动了,趴在桌上喃喃自语地背着孟子。

    我端着酒盏,穿梭在人群中,与各路豪杰一一碰杯,接受他们的敬酒与道贺。

    沈玉寸步不离地跟在我身边,替我挡了不少酒——她知道我不能喝太多。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群豪渐渐散去。我看着空下来的大厅,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还有两天。** 我抬头望向窗外,夕阳正缓缓沉入远山,将天边染成一片血色。**两天后,便是与金守一的决战之日。

    五月十八,天朗气清,万里无云。

    这一日,潇湘别院的演武场人山人海。

    三百多号江湖豪客将演武场围得水泄不通,前排的坐着太师椅,后排的站着条凳,再往后的人索性爬上了院墙和屋顶,远远望去,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攒动。

    这些人来自天南地北,有成名已久的一方豪杰,有初出茅庐的年轻后生,有衣冠楚楚的名门正派弟子,也有衣衫褴褛的江湖散人。

    他们聚在这里,只为目睹一件事——天榜十大高手之一,枪王龙啸天,出手。

    演武场正北搭了一座高台,高台上摆着一排太师椅,坐着几位德高望重的武林名宿。

    醉道人、狗肉和尚和酸儒坐在最左侧,三人难得没有喝酒吃肉斗嘴,而是面色凝重地看着场中。

    沈玉坐在高台右侧最靠前的位置,双手交握在膝上,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她今日穿了一身素雅的月白长裙,长发挽成简单的堕马髻,未施粉黛,却依然美得令人移不开眼。

    只是那双美目里,盛满了藏不住的担忧。

    我知道她担心。

    金守一不是等闲之辈,连败一百零三位成名高手的战绩,放眼整个江湖也找不出几个。

    更何况,他极有可能是五毒教的余孽——那个一百年前让整个武林闻风丧胆的邪教,其毒功之诡异,至今仍是江湖上讳莫如深的话题。

    可我不怕。

    我站在演武场中央,手中握着那杆陪伴我二十年的霸王神枪。

    枪长八尺三寸,重九九八十一斤,枪身由玄铁打铸,枪尖由西域金刚经八位名师联手打造,阳光下泛着幽冷的光泽。

    这杆枪比寻常的长枪重了三倍有余,普通人双手都未必举得起来,可在我手中,它轻如鸿毛。

    老朋友,今日又要劳烦你了。

    我握紧枪身,感受着掌心传来的冰冷触感。

    龙阳神功在体内缓缓运转,那股至阳至刚的真气沿着经脉流淌,将我与手中的枪连为一体。

    枪即是人,人即是枪,枪人合一。

    场外的喧哗声渐渐安静下来。

    因为金守一来了。

    他从演武场的南门走进来,脚步不疾不徐,每一步都踏得极稳。

    他身形削瘦,穿一身灰黑色的劲装,长发垂在脸颊两侧,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

    那双眼睛锐利如剑,却又阴沉如蛇,目光扫过之处,仿佛带着一股冰冷的寒意。

    他周身散发着一股阴冷的强者气息,那气息不是寻常的内力外放,而是一种浸透骨髓的杀意——只有真正杀过人、而且杀过很多人的人,才会有这种气息。

    我看着他,不由深深吸了口气。

    如此气息,他定是强者无疑。

    金守一走到演武场中央,在我面前三丈处站定。他那双如电的眼睛盯着我,上下打量了一番,忽然眉头一皱,道:“你就是龙啸天?”

    语气里满是不信。

    我成名于二十年前,今年刚好三十八岁。

    可龙阳神功至阳至刚,三十年的修习不仅淬炼了我的筋骨,更延缓了我的衰老。

    如今的我白面无须,剑眉星目,肌肤在朝阳下泛着晶莹的光泽,身形挺拔如松,站在那里的模样,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岁的光景,仿如一位威猛的天神。

    而他呢?他同样也是三十八岁。可他的头发已经花白,脸上皱纹深刻,皮肤粗糙干裂,身形瘦削佝偻,看上去快像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了。

    如此巨大的反差,他怎能相信?

    我微微一笑,道:“我正是龙啸天。”

    金守一摇头,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不,这不可能。十年前你打败我大哥时,你就是这个样子。十年之后,你还是这个样子,一点都没有衰老。你……你到底是什么怪物?”

    我心头一震。

    大哥?

    江南一剑金守成?

    我仔细打量他的五官,在那些皱纹和风霜之下,终于找到了一丝熟悉的轮廓——是他,金守成的胞弟。

    我收起笑容,沉声道:“你是?”

    金守一的眼神骤然变得凌厉。

    他抬起右手,直指我的面门,声音里压抑着十年的恨意:“我大哥,就是十年前败于你枪下的江南一剑金守成。是你夺去他的一切,让他饮恨而亡的。我今天来,正是为我大哥报仇。”

    他说完,眼中杀机大盛,那股阴冷的强者气息骤然暴涨,将演武场上的尘土吹得四散飞扬。

    场外的群豪齐齐倒吸一口凉气,有人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

    我沉默了片刻。

    十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春天,我乘着挑翻连云寨的余威南下江南,挑战当时有“江南第一名剑”之称的金守成。

    那一战,我胜了。

    霸王神枪破了他的飞云幻剑,也破了他江南第一名剑的名号。

    金守成败了,失去了他毕生守护的荣耀。

    他羞愧难当,在我面前横剑自刎。

    往事历历在目。那是我第一次在比武中杀人——虽然是他自己动的手,但他的死,我难辞其咎。

    “对于令兄之死,我很难过。”我缓缓道。

    这不是客套,是真心话。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武林的规矩,但金守成以死殉道,那份刚烈,值得我敬重。

    金守一冷笑一声,脸上的皱纹扭曲成一副狰狞的表情:“你不用假惺惺了!龙啸天,今天我要打败你,用你的鲜血祭我大哥的亡魂,洗刷我们金家的耻辱!”

    金家,江南的剑道名家。

    他们的飞云幻剑曾威震江湖,金守成更是被誉为江南剑道百年不遇的奇才。

    可惜,他遇到了我。

    而他的弟弟金守一,不知从何处学到了五毒教失传已久的金蛇剑法,卷土重来,为的就是这一天。

    我知道,这一战不可避免。

    我抬起霸王神枪,枪尖斜指地面,朗声道:“那就放马过来吧。让我看看,金家继飞云幻剑之后,又有了什么绝学。”

    金守一冷哼一声,右手探入怀中。

    当他再伸出手时,掌中已多了一柄剑——那是一柄通体金黄的蛇形怪剑,剑身弯曲如蛇,剑尖分叉如蛇信,在阳光下泛着妖异的光芒。

    那蛇信还在微微颤动,仿佛活物一般,吞吐之间隐约可见一丝诡异的红光。

    场外有人惊呼出声:“金蛇剑!”

    果然是金蛇剑。五毒教失传百年的镇教之宝,今日重现江湖。

    “且慢。”我抬起左手,示意他稍等。

    金守一眼中闪过一丝不耐,冷声道:“怎么,堂堂天榜高手,怕了?”

    我没有理会他的嘲讽,抬起右手拍了两下。

    掌声未落,四个家丁抬着我的霸王神枪走上演武场。

    那杆枪实在太过沉重,四个壮汉合力才勉强抬动,脚步踉跄,额头上青筋暴起。

    他们走到我面前,将枪架在特制的枪架上,然后齐齐退下,个个如释重负。

    我伸手握住枪身,五指一紧,九十八斤的霸王神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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