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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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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新的生活(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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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时间过得很快,快的让人觉察不到它的痕迹。

    转眼间,五年过去了……

    退伍后不久,老猫和罐头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东南亚。在一个叫清水的小镇[这是剧本里的地点吗?东南亚的小镇叫清水,有点违和。][是剧本里的地点。],老猫用所剩不多的退伍安置费开了一家火锅店。

    老猫完全是按照罐头的设想,打造他想要的一种生活。

    火锅店从选址、装潢、置办桌椅器具,他都会让罐头参与到其中。罐头看着这样一家火锅店慢慢成型,也乐此不疲地忙来忙去。

    火锅店开张之前,要选定一个店名。老猫问罐头:“火锅店的店名你觉得叫什么比较好?”

    罐头嘿嘿地傻笑,看着窗外,他连声喊说:“夏天,夏天……”

    “好,那就叫‘夏天火锅’好了。”老猫笑了笑说。

    话音刚落,罐头已经跑了出去,老猫也跟着走了出去。他问罐头,“你跑出来干什么?”

    罐头突然有些沮丧,皱着眉头,认真地说:“我刚才看见夏天了。”

    “夏天?一定是你看错了,夏天不在这里。”在自己退伍后,老猫倒是试图去找过夏天,不过每次都是无果而终。

    他有时候又想,找到了又能怎么样?她还能接受一个这样的罐头吗?

    说不定夏天已开始自己新的生活,说不定夏天已经忘记了罐头。就算找到了她,难道还能逼迫她和现在的罐头在一起?

    这不现实,也不可能。

    自己没有权利去安排和掌控别人的生活,选择怎样的生活是每个人的自由,这一点别人无法干预。

    况且,找到了夏天对罐头来说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

    倘若夏天还没有忘记罐头,还对罐头有着真挚的感情,那么她早就会出现。现在她没有出现,只能说明她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如果自己仍旧固执地去找夏天,见到了罐头她会说些什么?

    让罐头去接受夏天当面拒绝自己,这对谁来说都是一个很残忍的事情。

    他不能拿罐头去做赌注,因为那样只是在道德层面上成就自己,其实反而是害了罐头。最终,老猫放弃了去寻找夏天。

    他告诉罐头,夏天走了,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他希望罐头一直等着她。

    罐头信以为真,每天数着日子,有时候还会问“夏天到底去哪里了”,老猫总是笑而不语。

    老猫觉得,留下一个念想总比告诉他冷冰冰的现实要好上许多,毕竟现在的罐头,在某些方面来说只是个孩子。

    没有找到夏天,但他找到了清水镇。

    这里符合罐头对未来生活的全部设想:地方不大,临在水边,清静中不失热闹。重要的是,这里没有人认识罐头,没有人会向他提及他的过去。

    清水镇人口十万不到,离镇子不远的地方有个不大的码头,来来往往的商船络绎不绝。清水镇也因此繁华。这里虽处东南亚,但华人占到了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汉语也是这里通用的官方语言。毗邻赤道,气候上算是热带地区,当这家火锅店刚开张的时候,并不被外人所看好。

    但老猫还是力排众议在这里开了这家店,他说:“就算是赔钱也要开起来。”

    火锅店开张的那一天,两串一万响的鞭炮炸得震天响,红纸碎屑满地都是。罐头捂着耳朵笑呵呵地看着新挂上“夏天火锅”招牌,开心得像是一个孩子一样跑来跑去。

    “还要什么呢?”老猫当时在想,这就足够了。

    跟开店时候的热闹相比,开店后的几日就显得冷清许多。

    火锅店刚开张的时候,几乎无人问津。这里常年都处于高温天气,谁会在大热天里跑来吃一顿热气腾腾的火锅?

    离他们火锅店不远的地方,是一家做潮汕菜的中餐馆。店老板姓马,潮汕人,大家都亲切地喊他老马。

    老马个头不高,身材敦实,常穿一件涤纶衬衫和大裤头,脚上一双拖鞋,走起路来呼呼有风。他为人热情,老猫搬过去的第一天,他便主动地邀请老猫和罐头去自己家的饭馆里吃饭,当天还送了他们一些自己做的特色菜,传授一些在这里的生存之道。

    前前后后,老猫去他家店里吃过十来次饭,也给他带了一些家乡带来的白酒作为礼物,一来二去两人也就熟悉了。

    听说老猫准备开火锅店,老马提出了反对意见,他拍着厚厚的肚皮,弹了弹手里的烟灰说:“兄弟,不是我说话难听。你在这里搞火锅店,就好比去给庙里给和尚卖梳子,是搞不通的。”

    老猫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老马又说:“咱们都是中国人,我老实跟你说吧,你不如关了这家店改开一家中餐馆,生意保证好的不得了。”

    老猫听后笑了笑,“那样岂不是抢了你的生意?”

    “这个不碍事,我做潮汕菜,你做北方菜,咱们之间不冲突。再说了,都是中国人,出门在外就应该相互帮助。”老马胸脯拍的扑通直响。

    老猫依旧笑了笑,“谢谢你,不过我还是想开火锅店。”

    老马见劝说不行,便摇摇头说老猫真是死脑筋。

    老猫并非不知道火锅店开的艰难,只是这是罐头的梦想里的生活,在罐头的设想里生活中,他不想改变任何东西。

    老猫甚至做了最坏的打算,就算每天都在亏损,自己也要把这家火锅店开下去,直到开不下去为止。

    上天似乎并没有给他们关上大门。渐渐地,清水镇的人们开始注意到这家不起眼的小店。一个人、一桌人、一群人……慢慢地,走进夏天火锅店的人越来越多。

    每天中午开始,麻辣的锅底香味便会从火锅店里传来,弥漫在整个清水,香味吸引的人越来越多,火锅也逐渐被这里的人们所接受。

    在夏天火锅开张一年后,这家店已经成为了清水镇最具特色的餐馆之一,清水镇的人几乎都知道在街角有家“夏天火锅”,火锅店有一对诚实的兄弟在经营。

    生意虽好,但老猫却并没有继续扩大店面规模,甚至连这样的打算都没有。

    火锅店经营几年了,店铺的位置依旧是在街角,依旧是不到二十平米的门面房,依旧摆着七八张桌子,也依旧是他和罐头两个人。

    只是,他们变了。

    老猫变了,头发长长了,身上换上一件黑色的衬衫,系着围裙,耳朵上时常别着一根铅笔,脚上穿着一双凉鞋,看起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火锅店老板。[这里再加上罐头的变化会更好。][已作处理。]

    罐头也变了,他比之前更加壮实,眼神里也多了一丝神采和希冀。

    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更没有人会想到,眼前这个普普通通的火锅店老板,竟然曾是一名身经百战的特种战士。

    有时候,甚至连老猫自己都会忘记。

    只有当忙碌的一天结束,他脱去一身疲惫洗澡的时候,看着身上结实的肌肉块和数不清的伤疤,他才会想起那段闪亮的日子。

    “嘿,瞧瞧你现在成了什么样子?”每每到此,老猫总是自嘲几句,然后将花洒的水开到最大,哗啦啦的,任凭水冲刷着自己。

    老猫每次都比罐头睡的要晚一些,忙完一天,他才会去休息。第二天一大早,老猫又会早早地起来,准备好早饭后再喊醒罐头。

    两人吃过早饭,他会骑上摩托车,带着罐头一起,去不远处的菜市场采购食材。菜市场的商贩们跟他都很熟悉了,他也交了几个熟识的朋友,卖海鲜的大妈、卖蔬菜的大哥,还有菜市场里来来回回跑闹的小孩,没有人不认识这两个身材魁梧、待人和善的中国兄弟俩。

    菜市场里进来了一辆三轮,蹬三轮的是一个头发斑白的老奶奶。蹬得很吃力,一车西瓜不轻,她的年纪很难搬得动。

    罐头看后,对老猫说:“老猫,我想去帮帮她。”

    老猫点点头,“嗯,去吧。”

    罐头飞快地跑去了,他把三轮车推进来,将西瓜都卸了下来。罐头力气很大,一下能搬动两篮西瓜,老奶奶在一旁说着听不懂的泰语,罐头嘿嘿一笑。

    搬完之后,罐头一抹额头上的汗水乐呵呵地回去。老猫这边已算好账,他问罐头,“弄好吗?”

    “嗯。”罐头点点头。

    “那好,咱们回去吧。”说着,老猫发动了摩托车。

    罐头跨上摩托车,戴上一顶迷彩头盔,老猫正要走的时候,卖西瓜的老奶奶捧着一个大西瓜走来。

    “孩子,这西瓜送给你,谢谢你刚才帮我忙。”老奶奶说着泰语,还不时地比划着。

    罐头连连摆手,“老奶奶,我是军人,不能拿群众一针一线。”

    老猫笑了笑,用泰语道了声谢,然后表示不用了,便骑着摩托车走了。

    老奶奶捧着西瓜看着他们的背影说:“这孩子,长得英俊,人也好,真是可惜。”

    买完菜,回到店里,老猫便开始制作当天用的火锅底料。大锅里兑上各种比例的调料和新鲜的食用油,先是大火,再是小火,这时候老猫一刻也不能离开。

    火锅底料是一锅火锅的关键,火候的掌握,材料的配比,都曾让老猫下了不少功夫,在经历过不少次失败之后,总算掌握了其中的诀窍。罐头则收拾着当天要用的海鲜、蔬菜,分类清洗,装盘准备。

    这一切弄好,便是中午了。大约十二点钟开始,店里便已是顾客盈门。

    清水镇的人员流动性很强,不过来火锅店的大都是一些老主顾。这些人中有一些华人,在异国他乡吃到一口地道的火锅对不少人来说,是乡愁地寄托。

    当然也有不少当地人,他们会操着一口生硬的中国话说道:“老板,再给我们加一份牛肚。对了,还有羊肉卷。”

    生硬的口音并不妨碍老猫理解他们的需求,有时候大家都惊讶老猫是怎么从那些模糊不清的吐字中明白对方的意思,老猫总是淡淡一笑,不予回答。

    每每听到有人点单,老猫一般都快跑过去,从油乎乎的衬衫里掏出一个小本,将夹在耳朵上的铅笔拿下来,记下了之后又将小本装回口袋,铅笔夹在耳朵上,随口说道:请稍等一会,马上就来。”

    夏天火锅店老板实在,他们的名字在清水也很快被人们熟识。每到晚上,火锅店里冒着滚滚热气,弥漫整个清水镇。

    (2)

    清水热闹的街头也有一些特殊人的存在,烂牙仔就是其中的一个。

    烂牙仔因一口烂牙得名,他本名已经不被人记得了。他喜欢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白背心,外套一件涤纶材质的花衬衫,留着有些糟乱的中分头,脖子上永远挂着一根小拇指粗的金链。

    此时,他正蹲在一个街头的马路墩上,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个切成薄片的杨桃。他咀嚼的时候很是放肆,一嘴烂牙沾满了杨桃汁。

    天气很热,太阳也很大,周围站着几个染着颜色各异的头发、穿着花衬衫、吊裆裤的青年,他们拼命地抖动着衣领,试图扇一些风。

    “牙哥,牙哥,我来了。”一个小弟急匆匆地跑来,刚才一阵跑来让他满头大汗,刚停下就用衣角擦着脸上的汗。

    “阿翔,你是不是不想干了?怎么这么晚才来?大家都在等着你知道吗?”烂牙仔站了起来,杨桃已经吃完了,他吧唧一下嘴唇,显得意犹未尽。

    “牙哥,我妈说不让我过来,把我锁在屋里了,我是想办法跑出来的……”阿翔挠了挠头,有些怯懦地说道。

    六仔听后,也不好意思地说:“牙哥,我爸爸也说,下次再看到我和你一起,就打断我的腿。你看,今天去收保护费,西街我能不能不去?”

    “什么?”烂牙仔双手叉腰,花衬衫向后撩起,伸手指着众人,问:“你们也都是这个想法吗?跟着我牙哥闯荡江湖,难道很丢人吗?我也不强迫你们,不愿意跟着我的就趁早离开。”

    说完,烂牙仔转过身去,背对着几个人,但眼睛的余光仍旧不时地瞥着他们,观察着他们的动静。

    见几人有些犹豫,烂牙仔又补充说:“你们可要想清楚了,不跟我的话,就是等于不跟着万坤万老大,得罪万老大的后果你们是清楚的。”

    几个小弟无人动作,烂牙仔转过身来,站在他们面前,双手叉腰,腰杆挺直、中气十足的说:“你们放心好了!我早晚会带你们闯出一片天地的。”

    几个人的表情依旧很是冷漠,这句话烂牙仔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只是那片天地究竟在哪?他们到现在也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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