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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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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涟漪(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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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出来透口气,他朝着码头外走去,码头外因为有水的缘故,空气稍微好一些。

    刚到码头外,就听见一阵哗啦啦的水声,循声望去,是一个小混混在墙角正肆无忌惮的撒尿。

    想想这个家伙也赢了自己不少钱,烂牙仔悄悄地走过去,一脚踹在了他屁股上。那个小混混不由一愣猛地转身,赶忙提起裤子。

    “随地小便,老婆偷汉。你这个死衰仔!”烂牙仔恶狠狠的骂道。

    那个小混混赶忙提起裤子,赔笑说:“没毛病,没毛病。嘿嘿。”

    “赢钱赢的这么多还这么放肆,小心命短,你这个死人头!”烂牙仔又骂了一句,悻悻地走了。

    他应该去仓库那边看看,这些都是万坤交待的,每天晚上要来回巡视两圈。虽然做事有些不着调子,不过烂牙仔对万坤的话还是言听计从,不敢打半点折扣。

    轰隆一声,漆黑的夜空响起一声炸雷,烂牙仔吓了一跳,赶忙朝着仓库那边跑去。

    一声炸雷之后,天就像是开了口子一样,哗啦啦的大雨便落了下来。刚才撒尿的那个小混混捂着头朝着调度室跑去,忽然,脚下一沉,他被什么东西绊倒了。

    他不清楚是什么,连忙站了起来,忽然,什么东西挡在了他面前。

    咔!一个闪电照亮了夜空,他抬头一看,竟是哑巴那张渗人的脸。

    小混混还未来得及张口,便被哑巴一张捂住了嘴巴,倏忽间,那把史密斯威森熊爪刀便扎进了他的心脏。

    雨点子砸在小混混的脸上,他本能的捂着胸口,不一会就绝望的瘫倒在地上,汩汩的鲜血被雨水冲散开来。

    另一边,捞仔已经走到了码头门房内。几个喝的醉醺醺的家伙躺在门房里正在睡觉,风扇呼呼的转动着,他们打着鼾,旁边的对讲机不时的传来几声聒噪声,地上散落着一堆零食果壳和空啤酒瓶。

    捞仔走了过去,微笑的看着这一幕。他从腰间掏出一把短刃,走到其中一个男子跟前,拍了拍他的脸,那人迷迷糊糊地醒了。

    “谁呀?”那人迷糊着说。

    “该起床了。”捞仔笑嘻嘻的凑过去。

    那人睁开眼,还未来得及看清楚对方脸的时候,捞仔猛的一下掀开他身上的T恤,将衣服盖在他头上,接着便一刀扎进了他的胸膛。

    旁边那人听到有动静,睡意朦胧的醒来,却被捞仔一刀扎进了胸口,鲜血浸透了他的汗衫,两人很快就停止了呼吸。

    捞仔拔出短刃,用那人的衣服擦拭了一下刀柄上的血迹,站起来便走开了。

    大雨瓢泼,调度室门口,几个人正在打着牌,他们的声音被雨声淹没,但还是不时的传来几声放肆的笑声。

    披着雨衣的马格南缓缓走来,刚到调度室的走廊下,他就将雨衣的帽子摘下,抖动了一下身上的雨水。

    正在打牌的小混混注意到了他,一个小混混指着他问:“喂,你是干什么的?”

    马格南没有搭理,依旧抖动着雨衣。

    “他妈的!哪里来的流浪汉?赶紧滚,到其他地方避雨去。”一个小混混扔下手里的纸牌,骂骂咧咧的朝着他走来。

    其他小混混也都把手里的纸牌扔下,站了起来。

    “你是不是聋子?再不走的话,我就对你不客气了。”那个走来的小混混说着,从旁边拎起一根铁棍。

    他刚到门口,伸手便要去推马格南。不过还未推到,一旁的哑巴便已经窜出,他手里的那把史密斯威森熊爪刀快速地扎进了那个混混的脖子,血一下溅了哑巴一脸。

    其他混混见状,慌忙之中有的要去抓起铁棍,还有的扑向电话……捞仔上前,一脚踹倒那个扑向电话的小混混,接着便一刀扎进了他的胸膛。

    马格南掀开身上的雨衣,扬起一把廓尔喀弯刀将两个正欲反抗的小混混砍倒在地。他的动作很是流畅,几乎没有一点多余的动作,一眼便能看出他是用刀的高手。

    不到五分钟的时间,调度室内的几个小混混便倒在了血泊之中。

    烂牙仔哈欠连天,刚才那阵雨可真大,自己只能躲在不远处的仓库门口。趁着雨势减弱一些,他将衣服顶在头上,快步跑回调度室。

    正跑到门口的时候,却被什么东西绊倒,他伸手一摸,竟然是血。

    烂牙仔吓得失声大叫,再看一眼调度室内,马格南、捞仔和哑巴三人正聚集在一起,屋内的众弟兄们已经倒成一片,鲜血顺着门流了出来。

    烂牙仔赶紧捂住了自己嘴巴,惊恐地转身之后,赶紧朝着外面跑去。

    马格南发现了他,三人走出调度室大门,看着远处正在雨中奔跑的烂牙仔。

    “要不要去追回来?”捞仔向马格南询问。

    哑巴拔出腰间别着的乌兹冲锋枪,呼啦一下将推上枪膛,瞄准了雨中吓的跌跌撞撞的烂牙仔。

    马格南却按下了他的手臂,“算了,留着他去给万坤报信。”

    说完,他们转身朝着码头的调度室走去。马格南指着里面说:“把这里收拾一下,血腥味不好闻。”

    捞仔和哑巴收起刀枪,开始将尸体一个个的扔到水里,紧接着又拎出水桶对地面进行清洗。

    马格南找个椅子坐下,随手将廓尔喀弯刀“叮咚”一声放在桌子上,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包烟,磕出来一根,点燃,吸了一口。

    他看到自己满手是血,便用一个死去混混的衣服擦了擦,血迹很难擦干净,他将烟咬在嘴里,站起来朝着卫生间走去。

    拧开水龙头,马格南对着镜子洗手,殷红的水顺着水管子哗啦啦的流下。镜子对着马桶的位置,透过镜子,他看到一个小混混正坐在马桶上瑟瑟发抖。

    那个小混混在他们刚刚才来的时候在上厕所,没想到厕所没上完,自己的一干弟兄就全都报销了。

    马格南没有理会那个坐在马桶上的家伙,继续洗手。一会,洗干净后,他用力地甩了甩手上的水渍,拿起一块毛巾擦拭了一下,便朝着马桶那边走去。

    那个小混混看着马格南走了过来,身体像是筛糠一般抖动。马格南走到他跟前,笑了笑,问:“你是跟着万坤的?”

    小混混拼命地点头,拿着杂志的手还在发抖。马格南笑了,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头,微笑着说:“不要害怕,没事。”

    小混混战战兢兢的站起来,提着裤子,他还未站全,马格南便快速的抡起马桶的水箱盖,猛的一下朝着那个小混混砸去。小混混被砸的满头是血,一个跟头栽倒。

    马格南仍旧不罢休,蹲在地上又砸了几下,直到确定对方已经没有呼吸才停止。他将沾着血迹的水箱盖扔掉,拍了拍手,继续走到水龙头前洗手。

    (4)

    烂牙仔惊恐地朝着万坤的别墅跑去,雨很大,一路上他滑倒很多次,但没有敢停留半步。连跑带爬用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万坤别墅门口。

    “开门,开门!出事了!老大,出大事了!”烂牙仔拍着万坤别墅的大铁门,引来里面一阵狗吠。

    保镖见是烂牙仔,将门打开放他进来了。烂牙仔慌张的抓着保镖的手,语无伦次地说:“快,快。出大事了,带我去见万老大,码头出大事了!”

    客厅里,一身睡衣的万坤坐在沙发上听着烂牙仔的叙述,烂牙仔浑身湿透,双手扶着膝盖,气喘吁吁地指着码头方向,将自己看到的事情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

    “杀人了,他们真的杀人了……”描述这个过程的时候,烂牙仔脸上的惊恐犹在,看得出来他被吓的不轻。

    万坤转着手里的核桃,神情严肃,他问:“这么说,你看清楚那些人了?”

    烂牙仔头如捣蒜,咽了咽口水说:“是,看清楚了,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就是上次来别墅说要租我们港口的那三个人。他们拿着刀,长刀、短刀,哗哗哗的,把所有人都杀了。一个都没留,我当时跑得快,不然我也完蛋了……”

    万坤不说话,继续转动着手里的核桃,片刻之后,他才沉吟了一句说:“看来,对方还是个硬茬子。”

    阿英和众人都不言语。

    万坤又低头问烂牙仔:“你看清楚了,他们就只有三个人?”

    “是,我看清楚了,是只有三个人。他们手里都是拎着刀,长刀、短刀,看起来好吓人。”

    “嗯,那就好办了。?”万坤又对烂牙仔说:“你先下去洗个澡,再换套衣服,休息休息。”

    烂牙仔心有余悸地点了点头,跟着万坤的保镖便下去了。

    待人都走后,管家阿英走过来问说:“老板,要通知警察局吗?”

    万坤继续把玩着核桃,摇摇头:“不用。要是通知他们,我的面子放在哪里?阿猫阿狗的都能过来戏谑我一把,以后我在清水镇的位置就难保了。再说,通知他们肯定要付出一笔不菲的费用。让这些人被警察带走坐上几十年的牢,太便宜他们了。”

    阿英点头,老板看重的不仅仅是这件事,更是这件事带来的影响。

    万坤又说:“阿英,你跟我时间也不短了,你知道我这个人。我是靠两只手,一身胆闯出来的。如今有人抢了我的码头,杀我的人,我该用我的手段给对方以颜色,让对方和大家都明白,清水镇依旧是我这个万坤在当家作主,我依然是这里的老大。”

    阿英点头,说:“我明白了,老板。”

    “嗯,吹哨子。把咱们所有的弟兄都召集过来。还有,把咱们的家伙也都亮出来,明天,咱们要风风光光的去抢回码头,把咱们丢掉的面子找回来。”

    “好,老板,我这就去办。”阿英点头说。

    ……

    第二天一大早,万坤便早早地起来了。他换上一件很少穿的中式长衫,戴上一顶草编礼帽,在镜子前反复端详着自己。

    他很在意自己的形象,一度,他曾经按照《教父》中的老教父柯莱昂的形象打扮自己,为此,还专门定做了那一身西装礼服。不过,清水的气候实在不适合每天都穿着羊毛呢的西装,后来他干脆转变方向,将自己的形象朝着有着上海滩教父之称的杜月笙那里转变。

    万坤喜欢听评书,以前听过很多有关杜月笙的故事。在那些夸张的文学描写中,他认定杜月笙也是自己学习的榜样之一,他这个人面面俱到,虽然是混迹黑道,但什么事情却不鲁莽行事,这一点和自己很像。

    有时候,万坤还会自诩为“清水杜月笙”,可仔细一琢磨,清水实在是太小了,就算成了这里的杜月笙也没什么了不起。

    万坤正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管家阿英推门进来。

    “老板,弟兄们都到齐了。”

    “噢,好。”万坤应了一声,走到窗前,看了一眼在自己别墅门口集合的手下们。门口站着足有二十多人,穿着各式花衬衫,手里都拎着短棍、钢管之类的家伙,最前面的几个是自己的保镖,他们看起来稍显凶猛一些,身材魁梧,头皮铁青,手里也都拎着锋利的砍刀。

    “嗯,不错,下楼。”万坤拿着礼帽,下了楼。临走之前,还将抽屉里的一把M10HB点三八转轮手枪别在了腰间。

    这把手枪是多年之前购进来的,以前是为了行走江湖防身,现在倒是一种象征意义。实际上这支手枪他一直没怎么用过,不过倒是经常擦拭,枪管里面还有一股子枪油味。

    万坤从楼上下来,众手下们都聚拢过来,向他问好。万坤板着脸,只是微微点头向大家还礼。

    门口,一辆老款奔驰220S已经停好,后面依次是几辆面包车和丰田皮卡。

    这辆奔驰220S是万坤最喜欢的车,车是他几年前花了大价钱从曼谷的一个汽车收藏者那里淘来的。这辆车产自上世纪60年代,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但各方面表现都还不错,纯正德国制造依旧彰显着魅力。

    平时逢大型活动的时候,万坤才会坐上自己的这辆老奔驰出现在清水镇人面前。在他看来,这车够特殊,也够尊贵,足矣彰显他的特殊地位。

    众人准备妥当,万坤戴上帽子慢慢地向车子走去,他不时的挥手同众手下们打着招呼,管家阿英拎着快步上前,将车门打开,又用手扶住车门框,防止他碰头。

    万坤临上车前,手一挥说:“出发!”

    众人便一阵欢呼的上了车。万坤上车后,管家阿英也跟着上车,她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手里擎着一杆雷明顿M870P霰弹枪。

    万坤给手下配置的枪并不算多,全部加在一起也就那么几杆,还都是老掉牙的货色。他觉得这些枪这就跟原子弹一样,最重要的意义不是真正的使用,而是在发射架前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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